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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人民日报”,看到2011年7月15日一篇“为什么必须坚信知识改变命运”的文章,引发感慨。我觉得,在当下的中国社会,问题不在于大张旗鼓地宣传“知识改变命运”这个观点,问题在于,怎样才能让人们相信、进而坚信“知识改变命运”这个观点。
文章引用媒体报道说:广西贫困村温江村大批十二三岁的孩子因贫困辍学进城打工。其中一个小学生对校长说:“校长,你读了那么多年书,也就2000块左右的工资。我爸小学都没有读完,在汕头做了个技工,一个月可以赚三四千元。我觉得读书真没有用啊!”文章认为,这是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出现的“新读书无用论”的代表,因其出自天真的孩子之口而更加怵目惊心。
有人说,我们现在“官文化”、“商文化”有些泛滥。所谓官文化是指以“官本位”为核心的思想观念,以职位的高低、权力的大小作为成功的标志,数位教授竞争一个科长位、几十名博士竞争一个副处长位及连续多年的“公务员热”,都是这种文化的产物。所谓商文化是指以“钱本位”为核心的思想观念,以挣钱的多少、拥有财富的多寡作为成功的标志。一切向钱看、急功近利是这种文化的产物和外在表现。上述案例中孩子以他父亲挣钱多于校长得到“读书真没有用”的结论,也是商文化在青少年心灵上发生作用的一种表现。
某种文化能够在一定时期泛滥,除去舆论的推波助澜作用外,在深层次,必然有相应的制度因素在强化、固化这种文化。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新的读书无用论”仅是社会存在的一种反映。我非常赞同文章的这个观点,更加忧心的是我们现在不论在制度层面、操作层面,还是在舆论引导层面,都有把“新的读书无用论”引向深入的趋向。有人认为,“官本位”文化的形成是因为我们的一切分配都与官员的职位相挂钩。其实,这不是问题的真正原因,任何一个社会在进行社会分配时都必须确定一个参考坐标,发达国家也与官员的职位挂钩,他们并没有形成官本位的文化。问题在于,相关的挂钩利益群体的利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而官员及公务员的各种福利分配又没用得到有效的限制。比如在制度层面,尽管早在1993年制定的《教师法》就明文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1993年12月4日国办发[1993]85号文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2006年关于工资改革的规定,都明确把知识分子的工资待遇与公务员的职级待遇相挂钩,比如:讲师的工资与正科级干部、副教授与县级干部、正教授与地厅级干部相当。但许多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直到现在并未认真执行《教师法》,不仅挂钩不到位,故意压低、拖欠讲师工资的现象在我国许多地方普遍存在,且压低是以地方政府制度的形式实行的。比如,关于公务员规范津贴,许多地方中小学教师没有,党校教师也没有;有的地方即使有,也是象征性地发点。由此出现了教授的工资待遇不如一般的科员。教师尤其是中小学教师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频繁,影响也最大,在这种情况下再说“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再说“知识改变命运”还有效果吗?教师是由知识分子组成的一个群体,他们是“知识改变命运”的宣传者,“身教胜于言教”,他们法律规定的切身利益尚不能得到保障,明目张胆的不贯彻国家法律的现象尚不能得到及时坚决的制止的情况下,还奢谈什么“坚信知识改变命运”?这是讲在制度层面地方政府有明显损害知识分子利益的政策。在执行层面,忽视、损害知识分子的现象也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为此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许多政策并未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脑体倒挂、读书无用论是其必然结果。第三,社会舆论方面,过分宣传不读书成功的典型个例,会给人形成一种“读书无用论”强烈印象。有自学成才的,有目不识丁取得成功的,但这仅仅是个别现象,绝对不是普遍现象。包括现在收视率很高的相亲节目,学历高的男士不被看好,美丽动人的硕士、博士钟情于初、高中文化程度的打工者,这种现象在我国一定存在,但也一定不会是普遍现象。但经收视率很高的电视传媒一宣传,似乎就成了普遍现象。这对读书人实在具有很大的讽刺。
因此,要在全社会树立“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让人们坚信“知识改变命运”,政府、社会、个人都须做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切实营造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在浓重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中,读书无用论就不会有市场,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就会水到渠成的形成。
政府对社会具有强大的宏观控制和导向功能,因此,能不能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政府负有重要的责任。首要的是在宏观政策方面,在政策导向上,必须有“鲜明”的鼓励人们想学习、好学习、善学习的政策。其次,要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在能显著体现政策作用的公立部门,尤其要抓好政策贯彻落实的力度。比如,1993年、2006年两次工资改革都明文规定了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资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在借鉴世界各国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的。但2006年以来,许多地方并没有执行相关规定,故意压低知识分子的待遇。应当说,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温家宝总理近两年才多次提出要“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社会要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社会自治将会越来越普遍。在各种社会自治组织内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是建立学习型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是在广大少年儿童中形成和确立“知识改变命运”观念的社会土壤。恢复高考30多年的实践也证明,哪个村的文化传统好、重视学习,那个村考出来的大学生就多。各种传媒也要为在全社会树立“知识改变命运”观念负起自己的责任,对“读书无用论”思想观念形成、扩散推波助澜的事不能做。文化大革命对知识分子的摧残、读书无用论、知识越多越反动的余毒,一遇适宜的气候就会泛滥成长,这个深刻的教训应当警钟长鸣。
一步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说清楚“为什么必须坚信知识改变命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我们的实际行动,怎么做是关键!
(作者单位:泰安市委党校科研处)
关键词:知识改变命运;行动;纲领
来源:求是理论网 2011年07月22日
责任编辑: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