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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支出374.43亿元,同比增长18.5%
3月5日,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请全国人大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报告显示,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的预算支出为374.43亿元,同比增长18.5%。
2010年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显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0.1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65.87亿元。经费主要用于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
报告显示,“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总收入30.3万亿元,年均增长21.3%;全国公共财政总支出31.9万亿元,年均增长21.4%。国家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投入大幅增加,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快。“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方面的支出达到4.45万亿元、1.49万亿元、3.33万亿元和5600亿元,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6倍、2.6倍、1.3倍和1.4倍。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近3万亿元。
2011年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显示,“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支出374.43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88.4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86.03亿元。报告指出,将优先支持涉及农村和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保障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大国家重点文物和大遗址保护力度,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加强新闻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来源: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高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