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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世界” ——一个信息不平等概念的发现及阐释
2013年07月10日 12:17 来源:《中国图书馆学报》(京)2013年1期 作者:于良芝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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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个人信息世界是作为信息不平等研究(特别是其整体性研究)的基础性概念而提出的。这一概念提出的背景是现有信息不平等研究采用的逻辑起点有局限,其经验数据基础是访谈调研收集的有关40位城乡居民常规信息实践的录音誊写数据,其形成过程是针对这些数据所做的定性(质化)分析。本文主要阐释了从这一分析过程中得出的概念要素(个人信息世界的内容、动力、边界)的含义,给出了个人信息世界的正式定义,并展望了个人信息世界概念对信息不平等研究的可能贡献。

  【关 键 词】信息不平等/个人信息世界

  1 引言

  “个人信息世界”是本文作者为了解释信息不平等和信息贫困现象的发生,在深度考察个人常规性信息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图书馆与情报学概念。在图书馆与情报学概念体系中,“个人信息世界”与萨沃莱宁(Savolainen)的“生活方式”、“生活能力”属于同类,表述个人的特征和经历并以个人为分析单元,因而有别于泰勒(Taylor)的“信息利用环境”、查特曼(Chatman)的“小世界”等表述个人所处环境的概念。在图书馆学与情报学理论体系中,它是作为信息不平等理论的基础概念而出现的,但由于它产生于个人信息实践这一经验基础,因而也与信息行为理论存在一定关联。

  作者在其他场合已经详细介绍了这一概念的形成过程及内涵[1]。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在简单介绍其产生背景与过程的基础上,集中阐述其含义和理论价值,希望以此吸引更多研究者对这一概念及其表达的现象的关注。为了避免与作者已发表的其他相关文献雷同,本文省略了经验数据的展示。与本文相关的数据展示,详见有关这一概念的更早文献[1-3]。

  2 形成背景

  如上所述,“个人信息世界”概念是作者在采用整体性思路考察当代社会信息贫困和信息不平等现象的过程中发现的。所谓整体性研究,就是在嫁接社会科学常见的视角对立的基础上,从个人与社会、结构与主体能动性、客观与主观的交互作用中,探寻信息不平等和信息贫困现象的根源。这种思路主要借鉴了社会学领域的整体性研究,特别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研究。在社会学领域,整体性研究的突出贡献就是在弥合社会科学传统二元对立的基础上,重新阐释了社会再生产过程。这样的研究思路之所以对信息不平等和信息贫困研究具有特别价值,是因为在当代社会,信息资源的分布规律不可避免地体现着信息本身的二重性——它既是个人认知的基本材料,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作为个人的认知资源,信息的生产、获取、利用受制于认知过程的特性与规律,如建构性、情境依赖性等;而作为社会的战略资源,其生产、传播、获取、利用又遵循这类资源的运动和分布规律,如与资本和权势密不可分。这种二重性决定,在信息贫困和信息不平等的发生过程中,个人与社会、结构与主体能动性之间几乎肯定会发生复杂的交互作用。因此,对信息贫困和不平等现象的完整理解,不仅需要同时考虑不同层次和不同性质的因素,而且需要考虑这些因素之间交互作用的机理(即不同因素之间发生交互作用的“桥梁”)。

  一旦我们按整体性思路来审视信息不平等现象,以往研究中用来表达信息不平等含义的基础性概念——它们可以被视为信息不平等研究的逻辑起点——就开始暴露出局限。20世纪70年代以来,虽然学术界已经开展了大量与信息不平等相关的研究,但除了一些理论性研究[4-8],大部分经验研究都只针对特定形态的信息不平等,由此形成了从不同侧面界定信息不平等的基础概念,如信息获取差距、信息技术采纳差距、信息技术技能差距、信息吸收差距(即知识沟)、信息利用差距等。其中,信息获取差距表达社会成员获取社会信息资源的可能性差距(信息资源对有些人而言唾手可得,而对另外的人而言则遥不可及);信息技术采纳差距指社会成员在信息技术扩散过程中的位置差距(有些是信息技术的早期采纳者而有些则是其落伍者);信息吸收差距指个人认知结构对信息内容的接受程度差距(在经历同样的信息传播过程时,有人比其他人更快接受信息内容,并使其成为个人知识结构的组成部分);信息利用差距指社会成员从信息传播中受益的能力差距(有些人更有能力利用外部信息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从而为自己带来更大的力量优势)。

  对整体性研究计划而言,这些概念的局限在于,通过锁定特定侧面的信息不平等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它们不仅难以完整揭示信息不平等的真实面貌,而且还具有凸显特定信息不平等根源的内在倾向。例如,信息获取差距更容易凸显外部社会条件(特别是社会结构因素)的影响,信息技术采纳差距更容易凸显个人人口学特征的影响,信息利用差距更容易凸显个人信息行为及观念的影响。因而,至少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概念本身也体现了研究视角的分割,不适合作为整体性研究的逻辑起点。

  整体性研究思路需要我们用新的概念更完整地描述信息不平等现象,以支持我们在跨越二元对立的层次上,探究信息不平等和信息贫困现象发生的根源。“个人信息世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整体性研究的基础概念被提出的。

  3 经验研究过程

  为了给信息不平等的整体性研究提供更宽泛的逻辑起点,本研究汇集了作者自2003年以来通过访谈调研收集的三百多份个人常规性信息实践数据(这些数据分别来自三个相互关联的课题,涉及城市居民56人,农村居民290人);从中随机抽取40位访谈对象的信息实践数据,围绕“以信息为尺度,人群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差距”这一问题,对数据进行了归纳式分析。数据分析过程大致如下:首先对第一组8位访谈对象的数据进行初始编码,从访谈对象的叙述中直接提取了诸如图书、电脑、手机、听喇叭、培训、聊天、参观等编码;随后将这些编码与信息行为研究中已有的概念要素进行对比,以适当的信息行为概念要素对一部分编码进行了概念转换(例如将听喇叭、培训、聊天等编码转化为信息行为领域常用的“主动信息搜索”或“被动信息搜索”),同时用自行归纳的概念(如信息空间、信息资产)对剩余编码进行了概念转换,然后用新形成的概念性编码对第二组访谈对象的数据进行编码,并对部分概念性编码进行了调整(例如将表达信息活动的编码调整为三类:目的性实践、知觉性实践、无意识的实践)。在数据分析达到主题饱和之后(即不再有新的概念性编码产生),本研究又对所有的编码进行了归类和关联,最后形成了三组彼此关联、共同揭示信息不平等现象的概念要素:即信息实践(分为目的性实践、知觉性实践、无意识的实践三类)、信息实践的边界(分为空间、时间、智识三类)、信息和信息源(分为物理上可及的、物理及智识上可获取的、惯用的或基础性的、资产化的四个层次)。本研究认为,这些要素相对完整地界定了个人作为信息主体的活动领域,其综合差距较之其他单维差距可以更准确地揭示信息不平等。参考哲学领域“生活世界”的概念,本研究将这一领域称作“个人信息世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信息实践界定为个人信息世界的动力,信息实践的边界界定为个人信息世界的边界,信息实践的客体对象(信息和信息源)界定为个人信息世界的内容。

  4 个人信息世界的含义

  简单地说,个人信息世界是个人作为信息主体(information agent,即信息生产、传播、搜索、利用等行为的主体)的活动领域;或者说,它是个人生活世界的一个领域,在这里,个人作为信息主体的经历和体验得以展开、充实、积累。这个领域虽然是无形的,但却是实在的,正如同个人的其他经历(如消费、休闲等)各有其展开的领域一样。

  4.1 个人信息世界的界定要素

  根据前面介绍的数据分析,个人信息世界的状态主要由三大要素界定。有什么样的要素,就有什么样的个人信息世界。这三大要素是:内容、动力和边界。

  4.1.1 个人信息世界的内容

  个人信息世界的内容要素指信息主体活动的对象,包括各类信息源、信息和信息资产。其中信息源是那些能够向信息主体提供其需要的信息的来源物,它既可以是物质世界中的事物(如植物、实验用品),也可以是客观知识的记录(如图书、期刊、数据库),还可以是信息主体或其他人的头脑。这些来源对应着英国哲学家波普尔(Popper)所说的三个世界,即客观物质世界、客观精神世界和主观精神世界。其中,客观知识的记录和头脑已是不言自明的信息来源,但本研究发现,客观物质世界的事物也经常被人们作为重要的信息源。在本研究的经验数据中,有两组访谈记录可以作为示例。一组来自一位木材经纪商。他在谈到市场信息的收集途径时说,他几乎每周都去一趟火车站,试图从木材运载的目的地和运载量判断木材市场的位置和可能的价格变化。另一组来自一位农家乐旅游村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和村委会经常组织村民到其他农家乐经营地区参观考察。他们组织的最远(也是信息意义最大)的一次考察活动是赴日本考察“一村一品”特色旅游。这次考察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村委会根据考察结果,形成了被称之为“五亩之宅”的村级旅游业发展规划。这些示例不仅表明客观事物在特定情境下可以转化为信息源,而且表明,人们对这类“信息源”的利用程度与他们对其他信息源的利用程度一样存在差距。

  信息社会是一个信息源异常丰富的社会,但并非所有的信息源对所有信息主体而言都是同样可及的。很多因素会限制特定信息源对特定信息主体的可及性。以前面提到的农家乐考察为例,如果这种考察活动超出了村民的承担能力,它就是不可及的。同样,如果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学习环境中没有图书馆,那么绝大多数人类知识记录对这个人而言也是不可及的。在信息社会,个人可及的信息数量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因而一直受到信息不平等研究的关注,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研究都以信息源和信息技术的可及性作为信息不平等尺度的原因。

  从表面上看,对于任何信息主体而言,各类信息源只要是可及的(available),就有可能被他(她)获取和利用,从而产生信息效用;但事实上,由于下文即将阐释的个人信息世界其他要素的限制,并非所有可及信息源都会成为可获取(accessible)信息源。例如,对于一个文盲个体而言,任何文本形式的信息源都是不可获取的;对于不具有图书馆利用习惯的人而言,即使其住所毗邻图书馆,图书馆的资料对他来说也是不可获取的,除非他改变自己的习惯。图书馆与情报学的很多研究并不区分信息源的可及性(availability)和可获取性(accessibility),截至目前,信息不平等研究也很少进行这种区分,但正如这里的文盲个体和非图书馆用户的情况所显示的,信息源对特定信息主体的可及性和可获取性的区别,至少对信息不平等研究来说,十分重要。

  不仅如此,可获取信息源还与信息主体经历的另一类信息源——这里暂且称之为“基础信息源”——不同。一个人的基础信息源是他(她)常规性地作为信息源而加以利用的各类客观事物、知识记录或人员,即他(她)可以声称具有“用户身份”(usership)的那部分信息源。对于特定的信息主体来说,可以获取和利用的信息源或许很多,但很少有人会常规性地利用他(她)能获取的所有信息源。例如,对于一个大学文科教师而言,他(她)可以获取和利用的信息源可能包括其大学图书馆和当地公共图书馆收藏的相当比例的社会科学文献、参考工具书、通俗读物、休闲性视频,但很难想象他会常规性利用上述所有可获取资源。更可能的情况是:他只常规性地利用与自身研究兴趣相关的学术性文献,很少甚至从不利用图书馆的通俗读物、休闲视频。“用户身份”(usership)尽管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用户对特定种类的信息源利用到什么程度才算建立了稳定的用户身份,不存在确切统一的标准),但阅读研究、信息技术扩散研究或信息行为研究中的确存在一些约定俗成的工作定义,例如,我国的全民阅读状况调查对“读者”(readership)的工作定义是,过去十二个月中曾经读过一本书的人,我国互联网用户调查对互联网用户(网民)的工作定义是,过去半年中使用过互联网的人。

  即使是基础信息源,也不是其中的所有信息产品(如每一本图书)都有机会被利用。在这个被称为“信息爆炸”的时代,真正被信息主体利用并产生信息效用的信息产品占基础信息源的比例可能很小。例如,对于一个历史学教授而言,即使他的基础信息源仅限于本领域的图书、期刊和相关网站,真正能够被其利用的资源也必定是一个很小的比例。信息源一旦被利用,就有可能产生一系列效果,例如:信息主体可能由此获得其中的信息,记住信息的内容并将其纳入自己的知识结构;他同时还可能了解如何查到该信息以及从何处可以获取类似信息。在这里这些被利用的信息及其在利用过程中产生的认知结果被称为个人信息资产。个人信息资产如同个人的经济资产一样,具备可积累性。个人阅读过的信息在量上可以积累,由此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见识也可以积累。

  因此,个人信息世界中存在的、可作为信息实践对象的内容事实上分为不同层次。首先是信息主体在物理上可及的信息源(available information sources),如分布在信息主体生活区域内的图书馆资源、信息中心的资源、各种咨询机构的专家、私人藏书、亲戚朋友的藏书等。其次是位于信息主体从事信息活动的空间之内、他(她)有时间获取和利用的、能够被他(她)的认知所处理的信息源,本研究称之为可获取信息源(accessible information sources);这些资源不仅是信息主体在物理上可及的,也必须是他(她)在时间上和智识上可及的。再次是可获取信息源中那些被信息主体常规性利用的种类,这些信息源不仅是信息主体在物理、时间及智识上可及的,而且也是他(她)的利用习惯可及的,本研究称这部分资源为基础信息源。最后是那些确实被信息主体利用过的信息产品及其产生的认知结果,这些资源经过了信息主体的利用,与他(她)发生了认知上的亲密接触,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信息主体记忆可及的,如前所述,这部分资源及其产生的结果被称为信息资产或资产化的信息(information assets)。

  4.1.2 个人信息世界的边界

  边界是用来划定个人信息世界的范围,决定其大小的。本研究的经验数据显示,个人信息世界的边界包含三个维度:空间、时间、智识(intellectual sophistication)。其中,空间指有意识的信息活动(即下文所说的知觉性和目的性信息实践活动)发生的场所,如家庭、图书馆、博物馆、书店、教室或培训场所、报告厅、实验室、办公室、广场、集市、地铁、火车、飞机等。个人信息世界空间边界的差异首先表现在量的方面,即信息主体开展信息活动场所的多样性。假定一个人的生活常态如下:在图书馆或办公室查阅资料,在实验室观察实验结果,在教室和报告厅讲授课程,在餐桌上观看电视新闻,在出差的飞机或火车上阅读文献;另一个人的生活常态则是:白天在田间劳作,晚上看一定时间的电视。对比这两个人的个人信息世界,很少有人会否认,前者的信息世界具有相对宽泛的空间边界。虽然这两个例子都很极端,但它们的确表明个人信息世界的空间边界存在量的差异,由此产生不同的信息经历和体验。个人信息世界空间边界的差异其次表现在质的方面,即信息主体开展信息活动的场所的类别。不同的场所与信息活动的关联度不同:有些是社会为了支持特定信息活动而专门设置的,例如图书馆;而有些则是为了其他目的而设置的,但可能会被某些人用来从事信息活动,如火车、飞机。假定一个人经常利用社会为支持信息活动而设置的大部分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书店等),而另一个人的信息活动则与任何社会性信息活动场所无关,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两人的个人信息世界具有不同性质的空间边界,并因此获得不同的信息经历和体验。由此可见,一个信息主体经常性利用的场所及其性质在很大程度上界定着个人信息世界的状态。

  个人信息世界的时间边界是指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有意识地分配给信息活动的时间。有些人的大部分工作时间和相当比例的工作外时间都用来从事信息活动,有些人主要利用工作外时间从事信息活动,而有些人则很少将自己的任何时间(无论是工作内还是工作外的)专门用于从事信息活动。人们用于信息活动的时间长度不同、时段(工作内或工作外)不同,可获取的信息源也将不同,他们作为信息主体的经历和体验也必然不同。正因为如此,时间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个人信息世界的存在状态,并成为个人信息世界的边界之一。

  智识水平指个人信息活动可以达到的智力和知识水平,在认知心理学中,比较接近的概念是“智识能力”(intellectual ability),即在特定时间点上个人已经获得的认知技能的总和[9],包括认字与计算能力、语言能力、分析能力、信息检索能力等。智识不同,人们实际上可以获取的信息源也会不同,由此限定的信息体验或经历也将不同。例如,对一个无法驾驭英语的大学生而言,纵然他有充分的自由和足够的时间利用学校图书馆,那里的英文藏书也无法进入其信息体验。而对文盲个体而言,几乎所有文本形式的信息都无法进入其信息体验。因此,智识与空间、时间一样,具有重新界定信息可获取性、限定信息体验的效果,并因此构成个人信息世界的边界之一。个人信息世界的智识边界越狭小,能够进入其信息体验的信息源也就越匮乏。

  总之,空间、时间、智识三个边界同时限定了个人获取信息、提取信息价值、积累信息资产的可能性,因而限定了个人信息世界的内容及信息主体的经历和体验。一个边界狭小的个人信息世界意味着贫乏的信息经历和体验,因而对应着贫弱的信息主体。这样的信息主体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息穷人。

  4.1.3 个人信息世界的动力

  如前所述,在当代社会,信息主体是个人在经济主体、社会主体等角色之外获得的又一重要角色。这一角色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个人能够作用于或行动于信息和信息源这一客体之上,即针对信息源和信息开展信息实践,并因此获得不同于经济活动和社会文化活动的经历。

  本研究的经验数据显示,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开展的信息实践具有不同类型。第一类是无意识的信息实践。这是指个人开展的不以信息生产、获取或利用为目的,但有可能偶发信息获取行为的实践活动。无意识的信息实践一般要满足两个特征:一是个人在开展这一活动时并不是以获取信息为目的,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开展信息活动;二是在这一过程中实际上发生着信息的传播与交流。在这类信息实践中,信息或信息源作为潜在的客体存在,但个人的实践活动却另有目标,缺乏信息主体的自觉。例如当一个人与他人闲聊,他(她)的目标可能是为了避免冷场,也可能是为了联络感情,也可能是受到人与人之间交流本能的驱动,但无论属于哪种情况,交流双方都不太可能将这一过程视为信息交流活动并为此调动相关的主观能动性,换言之,他们不太可能形成信息主体的自觉。对个人信息世界而言,这类信息实践的价值在于,由于它们客观上涉及信息的传递,这就为个人在无意中捕捉信息提供了可能。这意味着,即使是无意识的信息实践,偶尔也能产生一定的信息效用。以打发时间、休闲娱乐为目的的闲聊、看电视、听广播等都属于无意识的信息实践。

  第二类信息实践被本研究称为知觉性信息实践。知觉性信息实践是指个人为了实现一般的信息目标(如为了增长见识或为了在某一方面保持知晓度)而开展的信息活动,或应他人的要求/邀请而参与的信息活动。在这类信息实践中,信息主体知道自己正在从事特定的信息活动,但尚未将这一活动与特定问题、特定行动、特定决策等具体目标相关联。由于信息主体知晓正在从事的信息活动,因此,对信息内容具有较高的关注度。这样的关注度使信息主体除了完成“增加见识”、“获得知晓”的目标,还可以经常捕捉到对自己当前或未来生活问题有价值的信息。在本研究收集的农民信息实践中,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农闲培训活动就属于此类信息实践。知觉性信息实践与无意识的信息实践的根本区别在于,在前者中,个人意识到自己正在开展信息活动,也会关注信息这一客体对象,即已经具备信息主体的自觉,而后者缺乏这种自觉。

  第三类信息实践被本研究称为目的性信息实践。这是信息主体为了解决具体问题、支持具体决策或行为、填补具体的认识空白而主动开展的信息活动。目的性信息实践包括三个特征:①有特定的问题或需要作为目标,信息活动受到明确的目标驱动;②个人意识到目标的实现需要信息支持,信息活动建立在对信息价值的明确预期之上;③个人针对问题主动寻找信息并有一系列相关的信息活动,例如选择信息渠道、评估信息相关性、记录和保存信息等①。在本研究收集的有关农民信息实践的数据中,比较典型的目的性信息实践就是为了解决种养殖过程中出现的病虫害而开展的信息活动(如咨询邻居、查阅图书、咨询农业技术员)。

  由于无意识的信息实践是个人作为其他主体(如社会主体)而无意开展的信息活动,因而,严格说来,只有知觉性和目的性信息实践可以视为信息主体的实践。不难理解,个人作为信息主体的实践活动发生在怎样的空间中,他(她)作为信息主体的活动领域就具有怎样的空间特征;个人作为信息主体的实践发生在怎样的时段和时间长度,他(她)作为信息主体的活动领域就具有怎样的时间特征;个人作为信息主体的实践达到怎样的智识水平,他(她)作为信息主体的活动领域就具有怎样的智识特征;同样,个人作为信息主体的实践以哪类信息和信息源为客体,其个人信息世界就具有怎样的内容特征。要改变个人信息世界的边界或内容,就需要改变信息主体的实践。可以说,个人信息世界的形成、维护和发展是通过信息主体的实践实现的;知觉性和目的性信息实践因此构成了个人信息世界发展变化的基本动力。

  4.2 个人信息世界的定义

  如果按内容、边界、动力三个基本要素来定义个人信息世界,可以将其定义为:由空间、时间、智识三个边界限定的信息主体活动领域,在这里,信息主体通过其信息实践从物理世界、客观知识世界、主观精神世界的信息源中获取信息,汲取信息效用,积累信息资产。

  5 个人信息世界概念对信息不平等理论的可能贡献

  “个人信息世界”是作为信息不平等研究的基础概念而提出的,有望从若干方面对未来的信息不平等研究做出贡献。

  首先,“个人信息世界”把个人作为信息主体(不同于经济主体或社会主体)加以观察,可以辅助对信息穷人、信息富人这对以信息主体为所指(referent)的概念的界定和测度。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信息穷人和信息富人已经成为图书馆与情报学、传播学等领域的常用概念,但截至目前,人们依然主要依据个人的经济社会地位来界定和确认信息穷人和富人,把农村居民、社会边缘人群、残疾人群、少数民族人群、宗教信仰上的少数派等确定为信息穷人[10]。尽管信息贫困与社会经济意义的贫困极有可能存在关联性,但我们只有分别确定出社会经济结构中的穷人和信息结构中的穷人之后,才有可能验证二者之间的关联程度。直接把社会经济意义的穷人定义为信息穷人,不仅使科学的关联性考察失去了可能,也使信息穷人和信息富人的概念失去了实质意义。与这一界定方法不同,“个人信息世界”假定信息穷人是个人作为信息主体的贫弱而不是他(她)作为经济主体或社会主体的贫弱;它认为边界狭小、内容贫乏、动力残缺的个人信息世界反映着信息主体发展水平的低下和信息主体性的不足,应该取代经济社会地位成为区分信息穷人与富人的依据。由此形成的信息穷人虽然可能与经济穷人存在很大交叉,但却对应着独立的“信息穷人”的概念。这个概念因为具有实质的含义而具有独立的分析功效。

  其次,由于同样的原因,“个人信息世界”概念有望辅助信息不平等、信息贫困等复杂概念的界定。现有信息不平等研究主要从信息获取差距(对应着本文所界定的信息可及性差距)、信息技术接入差距等角度定义信息不平等。这种单维度的定义方法已经受到很多学者(如Van Dijk[6])的批评,认为它无法揭示信息不平等的真实状态。与已有定义方法相比,个人信息世界包含边界、内容、动力三个要素,而每个要素又包含多个维度或层次,如边界要素包括时间、空间、智识三个维度,内容要素包括可及信息源、可获取信息源、基础性信息源、资产化信息四个层次。因此,由个人信息世界分化所表达的信息不平等可以综合反映信息领域存在的机会、能力、获取、利用、受益等多重差距;根据这些概念要素设计的测度工具,有望更全面而真实地测度一个社会的信息不平等状况。

  再次,作者本人及学生截至目前的研究表明,“个人信息世界”概念有可能为信息贫困的发生提供部分解释力[2-3,11]。这些初步研究显示,外界提供的信息即使能够进入个人生活的社会世界,也未必能进入其信息世界的边界;而除非这些信息进入个人信息世界的边界,否则它们难以进入个人的视野,因而难以进入个人的信息获取和利用过程。信息贫困的发生就是因为信息主体受资源、机会、社会流动、教育模式等因素的限制,只能构建狭小的个人信息世界边界;而狭小的个人信息世界边界又反过来限制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在这个过程中,个人信息世界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井口”效应,让身置其中者只能看到一部分“天空”(部分可及信息源)。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信息保障不断改善的情况下,被保障者的信息贫困却常常保持不变。

  “个人信息世界”概念的提出还有望观照一些新的研究领域,如教育对信息贫困的影响、信息分化与社会分化的关联、个人信息世界中不同要素之间的关联等。以教育对信息贫困的影响为例,以往相关研究在考察教育与信息不平等的关联时大都关注教育年限的作用,且大都发现,受教育水平高的人在信息不平等中处于优势,受教育水平越高,信息优势越明显。这类研究发现隐含以下结论:教育是信息贫困的天然救赎,只要让个人接受教育,他们就有望摆脱信息贫困。这样的发现之所以能够一再被证实,是因为研究者把复杂的教育因素化约为教育年限这一单一变量,把复杂的信息不平等化约为信息资源/技术的接入差距。与现有相关研究不同,“个人信息世界”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信息不平等的复杂性,并因此凸显了一些很难用教育年限加以解释的不平等,如个人信息世界的动力、智识边界、基础信息源、信息资产等方面的差距,要求研究者在更大程度上关注教育模式(知识传授过程中教师、学生、知识之间的交互作用模式,如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模式)和教育质量(教育过程中知识传授的深度、广度、准确度及易学度)等其他教育因素的影响。这将显著拓展有关教育和信息不平等关系的研究。拓展后的研究很可能发现:不同的教育模式和教育质量至少会对个人信息世界的部分要素产生不同的影响;有些教育模式倾向于塑造狭窄的个人信息世界边界、残缺的个人信息世界动力或贫乏的个人信息世界内容,从而为个人的未来发展造成相对贫困的个人信息世界。

  最后,“个人信息世界”作为信息不平等整体性研究的基础概念,期望为信息不平等的研究提供新的逻辑起点(即以个人信息世界分化作为逻辑起点)。这一起点首先因其相对丰富的内涵而比以往的逻辑起点更接近信息不平等的真实,同时因其对多维差距的关注而比以往的起点更有可能避免陷入信息不平等的归因偏颇。如前所述,从以往的研究来看,以信息资源/技术的接入差距为起点的研究更倾向于关注客观因素(如人口学特征)对信息不平等的影响,以信息利用差距为起点的研究更倾向于关注主观因素(如意义建构)的作用,两者都排除了同时考察主客观因素及其交互作用的可能性。个人信息世界分化所涉及的多维差距要求研究者同时关注不同因素及其交互作用。由此出发,按整体性研究思路,我们或许可以更清晰地揭示信息不平等的根源。

  注释:

  ①这一段采用了刘亚对这一实践类型的部分译介表述,来源:刘亚.教育对青少年信息贫困的影响研究.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12.

  【参考文献】

  [1]Yu L Z. Towards a reconceptualization of the "information worlds of individuals"[J]. Journal of Librarianship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2012, 44(1): 3-18.

  [2]Yu L Z. How poor informationally are the information poor? Evidence from an empirical study of daily and regular information practices of individuals[J]. Journal of Documentation, 2010, 66(6): 906-933.

  [3]Yu L Z. The information worlds of Chinese farmers and their implications for agricultural information services: A fresh look at ways to deliver effective services[EB/OL]. A paper to be presented at the 76th IFLA Conference, 10th-16th August, 2010, Gothenburg, Sweden..[2012-11-21].http://conference.ifla.org/past/ifla76/85-yu-en.pdf.

  [4]Schiller H I. Information inequality: The deepening social crisis in America[M]. New York: Routledge, 1996.

  [5]Lievrouw L A, Farb S E. Information and equity[M]. Annual Review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3, 37:499-540.

  [6]Van Dijk JAGM. The deepening divide: Inequality i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M].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2005.

  [7]Kim MC, Kim JK. Digital divide: Conceptual discussions and prospect[J]. Human Society and the Internet, Proceedings, 2001, 2105: 78-91.

  [8]Selwyn N. Reconsidering political and popular understandings of the digital divide[J]. New Media & Society, 2004, 6:341-362.

  [9]Prins F J, Veenman M V J, Elshout J J. The impact of intellectual ability and metacognition on learning: New support for the threshold of problematicity theory[J]. Learning and Instruction, 2006, 16(4): 374-387.

  [10]Kagan A. The growing gap between the information rich and the information poor, both within countries and between countries: A composite policy paper[J]. IFLA Journal, 2000, 26(1): 28-33.

  [11]刘亚.教育对青少年信息贫困的影响研究[D].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12.(Liu Ya. Research on the effect of education to the information poverty among adolescents[D]. Doctoral Dissertations of Nankai University,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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