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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事件是事物或实体随动词表示的动作或关系的变化而从一种状态变为另一状态,再从另一状态变为又一状态直至该事物或实体发生本质改变的过程。“了”的语法意义具有“完结”“起始”两面性,可以标示事件随时间展开过程中的活动起始、活动终结和遗留状态起始三种事态,“完结”“起始”本质上互为变体,受与之相关的动词性词语或整个句子在事件过程结构中所体现的过程特征的制约。句中“了”和句末“了”的语法意义具有同一性,传统观念中的“”“”仅有区别句法分布的作用,不具区别语法意义的价值。
【关 键 词】事件过程结构/事态/动词过程特征/了“完结”“起始”两面性
○引言
在汉语体貌(aspectuality)范畴的研究中,“了”的语法意义及功能特征①至今仍是颇具争议的话题。句法分布上,“了”可以出现在句中动词之后,也可以出现在句子末尾,语法意义上,人们多认为二者存在较大差别,因此,把“了”区分为(吕叔湘1980:314~321)。
动词后“”的语法意义较复杂,导致学界的反复讨论。黎锦熙(1924/2000:232)、王力(1943/1985:153~156)等“”的“完成说”提出后不断受到质疑,如吕叔湘(1958、1961),太田辰夫(1958/1987:208,210)等②。刘勋宁(1988)列举大量事实,认为“了”所表现出来的“完成”义只是特定条件下的偶发现象,而不是它的固有语义特征,为了弥补“完成说”的不足,他把“”看作动词“实现体”的标记。此后,竟成(1993)的“实现一延续说”,龚千炎(1995:71~79)的“完成,实现时态说”,戴耀晶(1997:35~56)的“完整说”,金立鑫(1998)的“完成一延续”说等都意识到了单一“实现说”的缺陷,力求在“实现说”的基础上进行某些延伸讨论。史有为(2002、2003)在承认“实现说”合理性的基础上,认为“达成说”更具兼容性,可以兼顾达到、整个过程的完成、状态过程、变成等过程特征。
上述各种认识主要是在Comrie(1976:3)对“体(aspect)”是“对情状的内部时间构成进行观察的不同方式”的认识基础上讨论“了”的语法意义,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事件、事态与动词过程特征互动对“了”语法意义的制约。最近十年,也有学者将事件不同阶段的转化关系纳入了讨论范围。如陈忠(2002)针对“实现”说列举了各种类型的多动词句中“了”的分布问题,以此证明“实现”说的局限性。如:
(1)a.他去商店买了点东西。 他去了商店买了点东西。
例(1)的“去商店”是实现了的动作或“处于事实的状态下”,但加“了”后接受度反而减弱。为了弥补“实现”说的缺陷,陈忠(2002、2009:27~28)在Bybee Joan(1994:83)对完整体与时间界限(temporal boundaries)关系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界限”说,认为“了”的“完整体”意义是“界限”意义的转喻,“实现”与“变化”是不同的语境变体,都可归结为“有界”。“界限”说值得重视,但也不容易解释如例(2)中“了”的差异:
(2)a.小张在树上挂了一盏灯笼。 b.树上挂了一盏灯笼。
例(2a)和(2b)的“了”句法环境相同,但语法意义不同。前者表示动作“挂”已经结束,可以认为是“有界”,后者表示状态“挂”的开始并处于持续过程中,不能认为是“有界”③。
张黎(2003、2010)从认知及类型学的角度提出“界变”说,认为“界就是一个意象图式中的一个片断,该片断具有同质性。而在语言的认知图式中,从一个意象片断向另一个异质的意象片断转换时,就发生了界变。‘了’的作用在于指出这个界变,画出界与界间的界限。因此‘了’的作用也可以说是划界”。“界变”说摄入了某些语境或主观因素,给“了”语法意义的概括带来了一些不确定因素。如“她唱了起来”和“她唱了下去”,依“界变”说,前者表“动作开始态的界变”,后者表“动作持续态的界变”,事实上,这种差别是由准体貌助词“起来”和“下去”而不是“了”造成的。
与陈忠“界限”说、张黎“界变”说相比,卢福波(2002)“过程转换”说似乎更强调过程转换后的结果,认为“了”是站在某时点往前看的,有结点的沿着时间流程方向发展的动态过程。这种思路能较好地解释“五年前,他离开了父母”中的“了”,但要解释“他向四周看了一眼”中的“了”则有些犹疑。
总的看来,“界限”说、“界变”说和“过程转换”说都注意到了活动或过程之间的递进转化关系,对“了”语法意义的认识具有启发意义。如张黎(2003)“不论动词后‘了’,还是句末‘了’,主要表现两种功能意义,一是结束某种动作、状态或事件;二是进入某种动作、状态或事态”的认识能较好地解释“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和“结束了一天的劳动”中“了”的功能差异。但例(1b)为何不合法,例(2a)和(2b)中“了”语法意义的差异缘何产生,仍然颇费思量。此外,“看了三天了”有二解,“挂了三天了”有三解(马庆株1981),除了因为“看”和“挂”的语义特征或过程特征存在差异外,动词后的“了”如何起作用仍需进一步讨论。
动词是构成事件的基础,事件跟动词存在必然的联系。本文以过程哲学相关理论为基础,尝试从事件过程结构出发,探讨事件过程结构跟动词过程特征之间的互动关系,揭示“了”在事件过程结构中的事态标示功能,进而对“了”的语法意义提出新的解释。
一 事件及其过程结构模式
英国哲学家Whitehead(1978)《过程与实在》的出版奠定了过程哲学的基础。过程哲学观认为,事件天然地蕴涵着时间,因此事件就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止的画面(高云球2006)。所谓过程,就是物质由于其内部矛盾所推动和外部条件所制约而呈现的运动、变化、发展的次序,是事物发展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统一的存在状态。过程具有动态性、时空性、层次性、次序性、周期性、阶段性和连续性,表现为过程与过程或阶段与阶段之间的转化递进(闫顺利1996)。基于以上认识,我们把事件定义为“事物或实体随动词④表示的动作或关系的变化而从一种状态变为另一状态,再从另一状态变为又一状态直至该事物或实体发生本质改变的过程”。因此,事件跟动词之间的种种关系应该在其动态的、发展的过程中才能得到充分揭示。
任何事件的发生都需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活动过程。在时间流程中,一个完整事件的活动过程大致需经历活动起始、活动持续和活动终结三种事态(state of event)。活动终结即转为事件的遗留状态(吕叔湘1942/1990:56),可以切分为遗留状态起始和遗留状态持续两种事态。因此一个完整事件的全过程可以表述为如下模式(税昌锡2008、2010、2011)⑤
→活动前●活动起始→活动持续→活动终结●遗留状态起始→遗留状态持续→
为方便叙述,以上模式可标示为:
图一中黑圆点表示事件不同阶段的临界点。也就是说,一个完整事件的过程结构可以分解为三个阶段(stage)六种事态。
所谓事态,是指动词及相关成分构成的事件在随时间展开过程中某一阶段或特定时间所呈现的过程特征。事态可以认为是传统“体”范畴之下的次范畴,也可以归为广义的体范畴,只是前者着眼于动词构成的事件随时间展开的过程性,后者着眼于对情状的内部时间构成进行观察的方式(Comrie 1976:3)。
例(3)表明,某些动词的过程特征所体现的时间属性除涉及活动阶段或过程外,还延至活动结束后的遗留状态阶段,因此,对动词过程结构的考察还需要考虑活动结束后的遗留状态问题。
二“了”的事态标示功能
受Comrie(1976:3)“体(aspect)”是“对情状的内部时间构成进行观察的不同方式”的影响,以往的体貌研究不大关注动词或者情状随时间展开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某些交叉或过递现象,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不同体貌形式所表现出来的情状差异及其句法特征上(Comrie 1976;Dahl 1985;Smith 1991;Binnick 1991;Olsen 1997; Dik 1997; Michaelis 1998)⑦。事实上,就动词而言,特定条件下,不同的句子即使动词形式相同也不一定表示完全相同的意义,如例(2)的“挂”。这种情况人类语言有共性,如英语的例子:
(4)a. The window was broken by Mike.
b. The window was broken for quite a long time.
The window was broken by Mike for quite a long time.
例(4a)和(4b)的was broken虽然形式相同,但语义有差别,例(4c)则让人感觉怪异。例(4a)有施事者Mike在场,broken具动态特征;例(4b)的broken描述动作完成后的状态,具静态特征,既然动作已经成为过去,施事者需要退隐;例(4c)让人感觉怪异的原因在于broken不可能同时既是动态的又是静态的。这种情况反映了动词的体貌形式或标记某些条件下可能存在重叠现象,即相同的体貌形式或标记有可能表示不同的情状。例(3)的、B和D也是这种情形。
总之,体貌助词“了”和“着”都具有事态标示功能。“着”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下文主要讨论“了”的事态标示功能。
从图一和例(3)反映的情况看,“了”可以标示活动起始A、活动终结和活动终结后的遗留状态起始三种事态。
2.1活动终结和遗留状态起始
“了”的事态标示功能及其语法意义既然取决于动词及其相关论元所描述事件的事态,一些描述活动起始的动词后跟“了”,其功能自然是标示活动起始(图一的A)。最典型的是起始义动词性词语。如:
(5)演戏要背剧本,编快板要遣词造句,就这样开始了“读”与“写”。(邓友梅《邓友梅选集》自序)
(6)当金秀拆开这九年后的第一封信的时候,她简直觉得恍若梦中,直到院子里响起了全义的脚步声,才把她从这梦中震醒。(陈建功、赵大年《皇城根》)
(7)“我爱你。”马青重复了一遍,看到少妇仍没反应,十分别扭地又说,“别闹了,宝贝儿。”少妇笑了起来。(王朔《玩主》)
(8)他唱起了一支歌,怀着隐秘的激情回到了休养所。(王蒙《海的梦》)
显然,例(5)~(8)中,“开始了‘读’与‘写’”“响起了全义的脚步声”“笑了起来”“唱起了一支歌”的“了”具有标示活动起始的功能。
综上所述,“了”在事件过程结构中具有标示活动起始、活动终结和遗留状态起始三种事态的功能,具体标示何种事态,则由动词的过程特征来确定。活动终结和遗留状态起始间是互为蕴涵的关系,“了”的活动起始标示功能则可以认为是遗留状态起始的隐喻。可见,以往“完成”“实现”等语法意义的认识不能全面反映“了”的实际情况。
三“了”语法意义的“完结”“起始”两面性
“了”在事件过程结构及其表达式中的分布跟图一的A、和有对应关系,分别标示活动起始、活动终结和遗留状态起始三种事态,可是,“了”的语法意义究竟是什么呢?
总结前文,可以得出结论:“了”在标示的活动终结事态的相应表达式中表“终结”义;在A和C2标示的活动起始和遗留状态起始事态的相应表达式中表“起始”义。
汉语史的研究表明,体貌助词“了”经历了由“终了、了结”义动词到补语,再发展成“形尾”(助词)的虚化过程。(王力1958/1980:302~303;太田辰夫1958/1987:210~212;蒋绍愚、曹广顺2005:198~212)按照语法化的观点,动词“了”发展为体貌助词后,“终了、了结”义变得很虚灵,主要体现为语法意义。语法意义是词语在组合过程中凭借一定的形式而实现的关系意义,以吕叔湘(1943/1990:56)“动作完成就变成状态”的认识为基础,我们发现,“了”在图一和表示的活动阶段和遗留状态阶段的临界点上是表“终结”(动作完成)义还是表“起始”义(动作完成就变成状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动词的过程特征。换言之,“了”的语法意义具有两面性,动词凸显终结特征时,“了”表“终结”义,动词凸显起始特征时,“了”表“起始”义,动词的起始、终结特征不明确时,“了”的语法意义模糊,为“起始”“终结”两可状态。需要指明的是,“了”既然可以在遗留状态起始事态(图一的C2)的表达式中表示“起始”的语法意义,根据词语组配的语义相容原则(邵敬敏1997;税昌锡、邵敬敏2006),描述活动起始事态(图一的A)的动词因为具有“起始”特征,也可以跟“了”共现。从哲学和逻辑学的角度看,“动作完成就变成状态”的认识可以触发我们关于“动作完成”和“状态起始”间蕴涵关系的思考,即动作完成必然造成某一状态的形成,状态起始必然蕴涵活动的终结。例(2)“小张在树上挂了一盏灯笼”和“树上挂了一盏灯笼”中相同的“挂了”就有“起始”“终结”两种意义,只是前句凸显的是动作“挂”已完成,后句凸显的是动作“挂”的遗留状态。吕叔湘(1943/1990:56)对叙事句和表态句之间转换关系的分析,对动作和状态之间过递或继起关系的认识也具有启示意义。他认为“凡是叙事句的动词含有‘已成’的意味的,都兼有表态的性质。最明显的是被动意义的动词,换句话说,就是这类表态句的主语是动词的止点(止词)”。如“兵破于陈涉,地夺于刘氏”,如果把“于陈涉”和“于刘氏”略去,“兵破,地夺”就成了表态句,“破”是“兵”的状态,“夺”是“地”的状态。以吕先生的认识为基础,我们发现完成体及物动词句的动词相对于施事而言是动作完成,相对于受事而言则是状态的形成。如:
(9)a.张三吃了那个苹果。b.那个苹果被张三吃了。c.那个苹果被吃了。
例(9)的“吃”这一活动对于施事“张三”来说已经结束,对于受事“那个苹果”而言则是随施事动作的结束而进入到“被吃了”的状态。当人们认为“了”仅表“完成”“实现”或“达成”等意义时,实际上只注意到施事发出动作的一面,受事受动作影响形成的状态则被忽视了。换言之,即使在例(9a)“吃”这种动作性很强的动词后,“了”的语法意义也有两面性:一方面表施事的动作已经结束,另一方面也蕴涵着受事随之进入动作结束后的状态中;(9c)的“了”虽然凸显苹果进入到“被吃”后的遗留状态,但也蕴涵着“吃”的活动已经终结的事实;(9b)的“吃了”是表示苹果进入到“被吃”后的状态还是表示张三结束了“吃”的动作,随观察者的视角而定,观察者侧重于施事时为动作的结束,侧重于受事时则表动作结束后的状态。如果动词兼有动作和状态双重特性,上述语义关系将更为显明,如例(2)的“挂”。又如:
(10)a.店老板七点钟就开了门。b.店门七点钟就开了。
例(10a)和例(10b)的区别在于,例(10a)由于施事在场,“开了”凸显的是动作完成的一面,受事“门”随之进入的“开”的遗留状态被隐含,例(10b)由于施事退隐,“开了”凸显的是动作结束后遗留状态起始的一面,同时蕴涵着的“开”的动作已经终结的意义则被隐性化了⑧。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由结果或状态补语构成的动结式后接的“了”,是表完结还是遗留状态起始,往往难以判断。如:
(11)张志豪在前门外喝醉了酒。
(12)繁重的工作累倒了老王。
例(11)的“醉”指向主语张志豪,例(12)的“倒”指向宾语老王。由于动结式语义的合成性,可以认为例(11)的“喝”和例(12)的“累”随着“醉”和“倒”所表结果或状态的产生而终结,但“醉”和“倒”所表示的状态却是随动作终结而形成的。所以,例(11)的“喝醉了”和例(12)的“累倒了”是描述动作完成还是遗留状态起始,可以见仁见智,主要根据说话人意象图式中截取(profile)的是动作还是遗留状态来确定。
如果句中动词描述的是状态(包括静态和动态),后跟的“了”则有可能被理解为状态起始并进入到延展过程中。如:
(13)李蕊今天穿了一件鲜红色毛衣。
(14)老张在炕上坐了很久。
(15)炉子上烤了几个红薯。
以上三例的“了”,在凸显动词所表状态之前,有一个短暂的活动展开并终结的过程,而动词所表示的状态处于延续过程中则是动词本身的“状态持续”特征以及句中其他成分如“今天”“很久”等赋予的。换言之,只有动词本身具有持续特征,才能表达状态起始并进入到状态的延展过程,否则,上述解读便不复存在,如“后村昨天夜里死了一头牛”,因“死”无持续特征,“死了”解读不出状态的延展过程。
其实,“了”语法意义的“完结”“起始”两面性,很早就有学者在语言事实的描述中涉及,但没有提出两面性的概念,更没有深层次的理论思辨。吕叔湘(1943/1990:57)在谈到形容词做表态谓语时认为,“形容词做表态谓语,有时不是表示一种无始无终的一瞬间的状态,而是表示一种状态的开始,或是表示一种状态的完成”。吕先生在文中虽没具体讨论“了”的语法意义,但他所举状态开始的例子都带有“了”,如“说到这里,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一会儿忽然高了起来”,“一到十月,这些树叶便红了起来”。太田辰夫(1958/1987:208~210)在论及“动态”范畴时,对“了”是表“开始态”还是“完了态”也颇为踌躇,认为“了”可以是“开始态”的后附助词,如“下雨了”“吃饭了”的“了”,也可以是“完了态”的后附助词,如“将军破了单于阵,便把兵书仔细看(沈传师诗)”“死了万事休(寒山诗)”。
四 动词的过程特征对“了”语法意义的制约
如上所述,“了”语法意义的两面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之相关的动词性词语的过程特征,本节中,我们将以具体事例做进一步阐释。举两个极端的例子:
(16)a.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b.结束了一天的劳动。
例(16a)和(16b)中“了”的句法环境一致,但语法意义明显不同,这是由动词“开始”和“结束”的过程特征造成的。例(16a)“开始”的“活动起始”过程特征不容怀疑,“了”的语法意义自然表现出“起始”一面,“工作”开始后随之进入持续状态;例(16b)“结束”的“活动终结”过程特征也毋庸置疑,“了”的语法意义自然呈现出“完结”一面,“劳动”终结后动作将不再持续。因此,“了”跟具“起始”特征的动词如“开始”“着手”“出发”“起飞”及跟具“终结”特征的动词如“结束”“完结”“完”“了结”“死亡”“丢失”“忘记”等共现时,语法意义存在明显的差别。
不过,语言中大量动词的过程特征需要借助体貌助词或其他手段来凸显,如“看”“写”“读”“劳动”“工作”“挂”“贴”“戴”“拿”“躺”“坐”等。这种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类型一:动词具有动态特征,只有图一所示事件过程结构活动阶段的过程特征,“了”跟这类动词共现时,表“完结”义还是“起始”义要受到动词在具体表达式中的过程特征的约束。如:
(17)a.甜甜开始写信了。
b.甜甜写了一封信。
例(17a)的“写信”作为一个相对无界的动作,“了”起标示活动起始的功能,表“起始”的语法意义,这也使得它在相同的句法环境中可以与“开始”等起始义动词共现。例(17b)表达一个相对有界的事件,“了”需要紧跟动词“写”以标示一个相对有界或活动终结的动作,表“完结”的语法意义。
类型二:动词兼有动态和静态特征,可以有图一所示事件过程结构活动阶段和遗留状态阶段所有的过程特征,“了”跟这类动词共现时,除表“活动起始”或“活动终结”外,还可表“遗留状态起始”。因此,这类动词跟“了”共现时,表“终结”义还是“起始”义,需要根据相应的表达式来确定,这类动词通常是描述置放关系的附着动词,如“挂”“插”“铺”“盖”“堆”“埋”“贴”“缠”“塞”“装”等,例(2)和(3)对此已有所阐释。又如:
(18)a.彤彤开始在讲台上摆鲜花了。
b.彤彤在讲台上摆了一束鲜花。
c.讲台上摆了一束鲜花。
例(18a)和例(18b)的“了”反映的是与例(17a)和例(17b)类似的情形,例(18b)和例(18c)虽然由相同的短语“摆了一束鲜花”构成,但“摆”的过程特征和“了”的语法意义并不完全一致。(18b)描述的是活动阶段的终结事态(图一的C1),动词“摆”仍具动作特征,因此,施事“彤彤”通常不可省略。比较:
(18’)b.彤彤在讲台上摆了一束鲜花。
在讲台上摆了一束鲜花。
例(18c)因为描述的是活动终结后的遗留状态起始事态,动词“摆”表示的动作已结束,呈现的是其静止的遗留状态起始特征,因此施事可隐。不过遗留状态跟活动终结之间毕竟是继起或过递的关系,因此例(18c)也可以通过一定的句法手段找回施事成分。比较:
(18’)c.讲台上摆了一束鲜花。
c’.讲台上被彤彤摆了一束鲜花。/彤彤把一束鲜花摆在了讲台上。
(18c)施事成分的有无,会导致动词“摆”的过程特征以及“了”语法意义的不同,有施事成分的“讲台上被彤彤摆了一束鲜花”“彤彤把一束鲜花摆在了讲台上”更倾向于理解为描述活动的终结事态,“摆”凸显的是其“终结”特征,“了”的语法意义体现为“终结”义。
类型三:动词表示的动作活动阶段短暂,主要描述短时活动结束后的遗留状态。这类动词通常只有图一所示遗留状态阶段的过程特征,“了”跟这类动词共现时,通常标示“遗留状态起始”事态,“了”表现为“起始”的语法意义,这类动词通常是描述姿态的附着动词,如“跪”“坐”“躺”“蹲”“站”等。如:
(19)a.*一个陌生人开始在沙发上坐了。
b.*一个陌生人在沙发上坐了。
c.沙发上坐了一个陌生人。
遗留状态阶段毕竟需要经过活动阶段的过递转化,这类动词若要强调活动过程的起始或终结事态,可以通过添加动态性的介词短语或趋向补语来弥补动词本身过程特征的不足。试与例(19a)和(19b)比较:
(20)a.一个陌生人开始往沙发上坐了。
b.一个陌生人在沙发上坐下了。
例(20)“了”的体貌义指向的不再是动词本身,而是动态性的“状—动”或“动—补”短语。
五“了1”“了2”语法意义的同一性
(21)a.我已经买了车票。b.我已经买了车票了。
(22)a.司机在车上盖了篷布。b.车上盖了篷布。
例(22a)的“了”标示“盖篷布”这一活动处于终结事态,“盖”仍保留动态特征;例(22b)是典型的存现句,“了”标示“盖篷布”这一活动终结后“篷布”的遗留状态起始事态,“盖”以其静态特征描述动作完成后“篷布”和“车上”存现方式的起始事态。显然,例(22a)和例(22b)的“了”随动词过程特征的改变而产生了差别,若按吕叔湘(1980:314)的观点,例(22a)的“了”因表“完成”应看作“”,例(22b)的“了”因表“事态出现了变化”应看作“”,显然,这将使“了”语法意义的讨论陷入更加扑朔迷离的境地。
如果说例(22a)通过“了”标示“盖”的动作终结特征跟例(22b)通过“了”标示“盖”的状态起始特征之间具有继起关系,那么,后者的“了”将可理解为本身蕴涵了“终结”或“完成”的语法意义。但是,如前文的讨论,“完成”说或“实现”说对起始义动词后的“了”很难自圆其说,因为说“开始了‘读’和‘写’”的“了”表“开始”的动作已经“完成”令人费解,说“唱起了一支歌”的“了”表“唱起”的动作已经“实现”也让人困惑。“界限”说(陈忠2002)或“界变”说(张黎2003,2010)虽然注意到了事物运动具有起始和终结的边界问题,但具体语例仍给人们带来了疑惑。如要说明“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和“结束了一天的劳动”中“了”的语法意义,还需对“界限”或“界变”做更多的说明,如前者的“了”表“起始界限”或“起始界变”,后者的“了”表“终结界限”或“终结界变”。
综上所述,体貌助词“了”既然由动词意义的“了结”通过语法化过程发展而来,据“动作终结”与“状态起始”相互蕴涵的关系,其语义虚化的结果自然是使其具有“终结”和“起始”的两面性。或者可以认为“终结”和“起始”是“了”语法意义的两个变体,受制于动词在事件过程结构中的过程特征。这种认识可以使“了”在相同语法环境中的语法意义可能存有差异的现象得到较好的解释。如:
(23)a.台上演了一出梆子戏。 b.村里死了一头老牛。
c.汤锅里煮了几只水饺。 d.床上躺了一个病人。
例(23a)~(23d)都是以存现构式造成的句子,但是,例(23a)的“演”和例(23b)的“死”都是“强终点动词”(郭锐1993),“了”标示活动终结事态,终结事态不可能持续,“了”表示的是“动作完成”义;例(23c)和(23d)的动态动词“煮”和静态动词“躺”都是“弱终点动词”(郭锐1993),“了”标示的活动起始事态和遗留状态起始事态都将转化为相应的持续事态,因而都有相应的持续事态的表达式,如“汤锅里煮着几只饺子”“床上躺着一个病人”。换言之,例(23c)和(23d)的“了”并不表“动作完成”而表“动作(或状态)起始”的语法意义,这类动词因为具有持续特征而随着起始事态进入到延展过程。
(24)一直没开腔的陆掌珠突然说话了。(池莉《你以为你是谁》)
(25)吴桂芬果然给逗笑了。(同上)
(26)陆掌珠说出了“死”字之后反而不哭了,泪也干了。(同上)
(27)时代不同了,衡量知识分子的标准也应该不同。(同上)
例(24)的“说话”和例(25)的“笑”具有动态特征,句末“了”表图一A所示的动态起始变化,动词前后还可以与“起始”义的动态动词或准体貌助词同现。比较:
(24’)一直没开腔的陆掌珠突然开始说话了。
(25’)吴桂芬果然笑起来了。
例(26)的“不哭”和“干”,以及例(27)前一分句的“不同”描写状态,句末“了”表图一C2所示的状态起始变化,动词或形容词前可以与表“已然”义的副词共现。比较:
(26’)陆掌珠说出了“死”字之后反而不再哭了,泪也已经干了。
(27’)时代已经不同了,衡量知识分子的标准也应该不同。
跟动词后宾语前的“了”相同,例(24)~(27)“了”语法意义上的差别也是受到句末动词性词语过程特征的影响而产生的。以此推理,若句末动词具有“终结”过程特征,“了”将更容易被理解为“终结”义。如:
(28)别做犯法的事,犯法了要坐牢的,人一坐牢一切都完了。(池莉《你以为你是谁》)
(29)我以为我这儿已没她的一点痕迹,那些甜蜜的信我都烧掉了。(王朔《空中小姐》)
例(28)的“完”和例(29)的“烧掉”具有较强的“终结”特征,句末“了”“事态出现变化”的语法意义相对较弱。不过,因为活动终结和遗留状态起始存在着过递或继起的关系,有些句末“了”由于动词过程特征的游离性而带上游离的特点。如:
(30)仆人们以为是在北平读书的大小姐回家了。(苏童《妻妾成群》)
(31)寂静中鸽子飞回来了,在阳台上咕咕地叫。(池莉《你以为你是谁》)
例(30)的“回家”可以理解为位移行为,此时,“了”表位移行为的终结,“回家了”表示“到家了”之意;“回家”也可以理解为回家后跟家人生活的状态,此时,“了”表状态起始,即“事态出现变化”,“回家了”表示“在家里了”之意。例(31)可做类似分析。金立鑫(2003)也注意到“S了”和“V了”的“了”是两个不同的体标记,前者表示“起始”,后者表示“实现”,由此造成句末“V了”构成的句子存在时体歧义。如:
(32)a.他吃了(开始吃/吃过了)
b.他做了(开始做/做过了)
c.他看了(开始看/看过了)
例(32)“了”的时体歧义仍然是动词过程特征的不确定性导致的。据郭锐(1993),“吃”“做”“看”都是双限结构动词,都具有“起点”“终点”和“续段”三个要素,在句子缺乏相应成分明确表示其描写的事件处于何种事态的情况下,“了”语法意义的“起始”“终结”两面性允许其既可标示起始事态,也可标示终结事态,从而导致歧义的产生。这一点可以从句末单限结构动词后的“了”不存在时体歧义得到佐证。如:
(33)a.调查开始了。b.劳动结束了。
例(33a)“了”的语法意义受“开始”影响而凸显了“起始”义,(33b)“了”受“结束”的影响而凸显出“终结”义。
综上所述,“”和“”的语法意义具有同一性,都具有事件过程结构的“活动起始”“活动终结”和“遗留状态起始”的事态标示功能,换言之,其语法意义都具有“起始”“终结”两面性(其中“起始”一面必然蕴涵着向未来延展的意义),其语法意义的最终确定都受到动词的过程特征以及事件的事态特征的制约。
六 结语
基于过程哲学的相关理论,本文将事件定义为:事物或实体随动词表示的动作或关系的变化而从一种状态变为另一状态,再从另一状态变为又一状态直至该事物或实体发生本质改变的过程。“了”的语法意义具有“完结”“起始”两面性,可以标示事件随时间展开过程中的活动起始、活动终结和遗留状态起始三种事态,其中活动起始和遗留状态起始还蕴涵着从起始向未来延展的含义。“了”语法意义的“完结”“起始”本质上互为变体,受到与之相关的动词性词语或整个句子在事件过程结构中所体现的过程特征的制约,由此导致其意义的复杂化。
研究表明,句中“了”(即所谓“”)和句末“了”(即所谓“”)的语法意义具有同一性,“”“”的分别仅有区别句法分布的作用,不具区别语法意义的价值。⑩
本文主要以单动词句或动结式谓语句为对象讨论“了”的语法意义,所得结论同样适用于多动词句中对“了”语法意义及其隐现的认识。单动词句或动结式谓语句描述的是单一事件,多动词句描述的是复合事件,因此,多动词句中,只要动词的过程特征跟“了”的语法意义相匹配,“了”就有出现的必要,反之则不能出现。如:
(34)a.他去商店买了点东西。 b.?他去了商店买了点东西。
c.他去了一趟商店买了点东西。 d.?他去一趟商店买了点东西。
例(34a)的前事件“去商店”不具“完结”或“起始”特征,所以例(34b)加“了”接受度反而变弱;例(34c)前后两个事件都具“完结”特征,需要“了”与之共现,所以例(34d)前事件不出现“了”句子的接受度反而变弱。多动词句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另文讨论。
胡云晚博士对初稿提出过有益的建议;本文的写作还得益于笔者在英国卡迪夫大学语言与交流研究中心访学期间同Tom Bartlett博士的多次讨论。特此致谢。
注释:
①补语性质和句末纯表语气的“了”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参看马希文(1983)和金立鑫(2003)。
②吕叔湘(1958)对“完成说”表示怀疑:“汉语动词后边的‘了’,一般都说是表示完成,但是作用跟俄语的完成体或者英语的完成体不完全相同,有过翻译经验的人都知道。”吕叔湘(1961)又举例说:“曾经有人提出一个问题:‘这本书我看了三天’,意思是我看完了;‘这本书我看了三天了’,意思是我还没有看完。为什么用一个‘了’字倒完了,再加一个‘了’字倒反而不完了呢?这就是很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太田辰夫(1958/1987)对“了”的语法意义也持犹疑态度,在他看来,“了”既可表“开始态”,如“下雨了”,也可表“完了态”,如“昨日偷闲看花了”。
③二者的界性特征可以通过添加时量短语来凸显。(2a)添加时量短语表示动作“挂”终结后的延续时间,如“小张在树上挂了一盏灯笼,都挂了三天了”;(2b)添加时量短语表示“挂”状态的持续时间,如“树上挂了一盏灯笼,都挂了三天了”。
④涉及动作或变化的词除动词外,还包括部分动态化的形容词(动形兼类词)如“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中的“红”和“绿”,部分名词如“都大学生了”的“大学生”,以及动词短语如“吃饱”“喝足”“装糊涂”等。为行文简洁,本文以“动词”总称。
⑤事物的变化往往从一种状态变成另一状态,再从另一状态变成又一状态,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本文的讨论实际涉及人们认知视域中的一个变化周期。
⑥事件是否处于展开过程中,与事件实际发生与否无必然联系。有的事件可被说话人设定在将来展开,如“我理了发就去散步”“快要下雨了”“马上要开动员大会了”(引自赵世开、沈家煊1984),作为体貌助词,“了”的作用是标示事件在展开过程中所处的特定阶段或事态,详见第2节。
⑦国外的体本貌研究已相继出现过Comrie(1976)的经典体系,Smith(1991)的“双部”理论,Michaelis(1998)的三部理论,Dik(1997)的五部”理论,Langacker(1987)的“单部”理论。详见陈前瑞(2008:13~24)。
⑧动词语义的这种蕴涵关系,国外生成语义学家如McCawley(1968、1973)、Dowty(1979)、Jackendoff(1990)、Rappaport and Levin(1998)等,通过对动词词义进行分解的方法早就注意到了,如McCawley(1968)将KILL的语义分析为CAUSE TO BECOMENOT ALIVE。把类似动词KILL的语义分解为带CAUSE、BECOME等基本谓词的形式有利于解释句子之间的蕴涵关系。如:
a.The soup was cool.(汤是凉的)
b.The soup cooled.(汤凉了)
c.Mike cooled the soup.(麦克把汤弄凉了)
用谓词分解法分析,a句表示状态“BECOOL”,b句表示状态的变化,是基本谓词BECOME加状态的组合,c句表示致使状态的改变,是基本谓词CAUSE加状态变化的组合形式。b句和c句都包含着表示状态的BE COOL这一语义成分,因此b句和c句蕴涵着a句。
Croft(1991:173)则认为,简单事件是单一方向发展的使因链,涉及力量的传输,而力量的传输是不对称的,不同的参与者分别担任启动者(initiator)和终点(endpoint)。如Harry broke the window表达的事件是一个包含三个部分的使因链:第一部分是Harry作用于窗户,第二部分是窗户改变了状态,第三部分是窗户处于结果状态(即破了)。
McCawley和Croft的分析说明,具有使成意义的动词通常都具有过程或阶段的合成性,因此由该类动词构成的事件一般都可以进行局部性分解。
⑨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1996:316)就有类似认识,原文为“动++宾+既表示动作已经完成,又表示事态有了变化(二者本来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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