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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不同出版业态中的编辑主体、客体及其关系
2013年01月09日 10:58 来源:《中国编辑》(京)2012年4期 作者:巢乃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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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在传统出版业态中,编辑主体是编辑人员,编辑客体指文稿、作者和读者。编辑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在数字出版业态中,编辑主体、客体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显著变化。数字出版业态中的编辑实践活动体现出强烈的互动性,形成了以作品为中心,编辑主体(编辑人员)与编辑客体(作者、读者),编辑客体之间(作者与读者)强烈互动的三角锥模式。数字出版业态对编辑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角色要求,带来了编辑主体作用的进一步凸现。编辑主体与编辑客体中的读者元素之间的互动关系,编辑客体中作者与读者之间互动关系增强,这成为数字出版业态中的编辑实践活动的特点所在。

  【关 键 词】传统出版/数字出版/编辑主体/编辑客体

  主体和客体是哲学认识论中用以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一对范畴。主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施行者;客体是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在众多学科的建设过程中,关于主体、客体及其彼此关系的研究都是焦点议题,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研究反映了一个学科领域的成熟程度。在编辑学研究中,关于编辑主体和客体的研究一直以来同样颇受关注,这也深刻体现了编辑学长期以来努力寻找与建构自我身份的努力。

  一、传统出版业态中的编辑主体、客体及其关系

  编辑主体是编辑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施行者,亦即编辑人员,这一认识相对而言较为清晰,也得到研究者们的广泛认可。而编辑客体的理解,却存在一定的争议。陈少徐认为:“编辑工作的主体是编辑人员,客体是以文稿、书稿为中心的编辑对象。”①他对编辑客体的理解是局限于“文稿”层面。而阎志芬认为编辑客体是指编辑活动的对象,并将其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狭义的编辑客体是指编辑活动直接施加的对象,即依附于一定的物质材料的社会精神文化产品,是编辑活动的材料,是编辑创造性劳动的对象。狭义的编辑客体即是“文稿”。广义的编辑客体则是指编辑活动的直接施加对象和间接施加对象。除了“文稿”这类直接施加对象外,编辑活动的间接作用对象生产者(作者)和消费者(读者、听者、观者)也被认为是编辑客体②。同样,马国柱也认为:编辑客体就是编辑主体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对象,为主体所接受,被主体所认同,具体包括作者、读者和文稿三个方面③。周国清对近年来编辑客体研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他指出,一直以来,学界对于编辑客体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其研究处在不断拓展与深化之中。无论是一要素说的“文稿”论,二要素说的“文稿、作者”论,还是三要素说的“文稿、作者、读者”论,无论是广义编辑客体论还是狭义编辑客体论,均从不同的侧面涉及了编辑客体的相关因素。④这一评价相对而言较为客观,有关编辑客体的研究,的确有待进一步深化。

  笔者认为,在当代的编辑活动过程中,编辑的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其实都包含了作者、作品以及读者。

图1传统出版业态中编辑主体、客体及其关系

  图1所展示的是传统出版业态中的编辑实践活动。我们可以发现,这一编辑实践活动(特别是在编辑客体的三个元素中)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一种线性单向的关系。

  虽然编辑实践被广泛认为是一个编辑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但面对“作者、作品、读者”三种不同的编辑客体时,编辑主体的作用会因为编辑主体的倾向性以及客观编辑出版环境的影响,而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在编辑实践活动中,编辑主体的价值观念、出版理念等需要作用于客体对象,渗透于出版物之中,形成精神文化产品加以传播,因此,编辑主体面对编辑客体时,会不自觉地将重心集中于作者和作品,而忽略对读者的关注;特别是编辑主体可以通过与作者的交互作用,将自己的编辑思想成功地在作品中体现出来。其次,传统编辑出版业态中,编辑主体与作者、作品进行相互作用的成本要远少于编辑主体与读者相互作用的成本。客观地说,传统出版业态中,编辑主体已经意识到与读者这一编辑客体相互作用的意义和价值,但受制于客观环境的影响,与读者之间的交互联系较难有效实现。

  二、数字出版业态中的编辑主体、客体及其关系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数字出版作为出版业的一种新兴业态,发展迅猛,规模迅速扩大,形态逐渐完备,成为出版业新的增长点。新闻出版总署在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数字出版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作出了相对准确的界定:“数字出版是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目前,数字出版产品形态主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彩信、彩铃、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手机游戏)等。数字出版产品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有线互联网、无线通讯网和卫星网络等”。以此为标准,我国数字出版产业2010年总收入达到了1 051.79亿元,约是2006年总收入的5倍,自2006年以来平均年增长速度为49.37%。

  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意味着技术的革新,更重要的是它给编辑出版活动的模式流程以及编辑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虽然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出版业态中,因为其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即时性,编辑主体的把关职责受到很大的限制,编辑主体的价值呈现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从整个编辑实践活动的变化来看,编辑主体与编辑客体在自身定位上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编辑主体仍然是编辑工作者,编辑客体也仍旧是“作者、作品、读者”,随着数字出版业态的发展,内容为王的战略甚至有可能使得编辑主体的价值得到更大的提升。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到,随着数字出版业态的形成,编辑活动的模式正在发生变化,这对编辑主体和客体自身的角色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

  如图2所示,与传统出版业态中线性化的编辑实践活动相比,数字出版业态中的编辑实践活动体现出强烈的互动性,形成了以作品为中心,编辑主体(编辑人员)与编辑客体(作者、读者),编辑客体之间(作者与读者)强烈互动的三角锥模式。锥顶为编辑主体与编辑客体(作者、读者)共同互动完成的作品,强烈体现了在数字出版业态中内容为王的价值理念。三角锥的底边分别由“编辑—作者”、“编辑—读者”、“作者—读者”的互动关系构成。

图2数字出版业态中编辑主体、客体及其关系

  从这一模式来看,似乎编辑主体的重要性相较之于传统编辑出版业态而言有所降低。在原有的编辑实践活动中,编辑人员的能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编辑实践活动所能创造的价值,因此编辑主体成为编辑主体—客体关系中的掌控者。但笔者认为,编辑实践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将作品的价值充分挖掘出来,最大程度地满足作者、编辑、读者共同的需要。从这个角度出发,在数字出版业态中,作品取代编辑主体成为决定性的角色,是编辑实践活动的回归。

  当然,这样的回归并不意味着编辑主体作用的消减,数字出版业态对编辑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角色要求,带来了编辑主体作用的进一步凸现。

  首先,编辑主体必须进一步强调“以作品为中心”构建编辑流程——在体现作者观念以及编辑思想的基础上,读者的反应成为衡量作品价值的重要标准。因此编辑必须更加关注读者需要什么,什么时候需要,读者会通过什么渠道获得出版物以及如何反馈信息等,这就需要打破以往编辑工作中“以我为主”的思维惯性,重塑新的编辑出版理念。

  其次,数字出版业态对编辑主体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编辑被称为杂家,是因为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编辑工作者,必须具备多元化的知识储备;杂中有专意味着在多元化知识储备的基础上还应该有某个领域精深的学识。这对编辑主体的能力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不仅如此,在数字出版业态中,编辑主体还面临着与传统出版业态截然不同的知识信息生产和传播的规律。信息知识的生产不再仅限于专业领域,数字出版业态赋予了每个读者进行表演的舞台,低门槛进入和微弱的把关机制使得读者愿意在这个舞台上尽情展现自我的个性和才能,导致了数字出版业态中信息生产的庞杂冗余。因此编辑工作者的角色除了杂家的身份外,还应成为数字化时代的信息和知识的管理者。澳大利亚学者Stephen Quinn教授在他的《融合新闻:多媒体报道基础》提出了一个观点:新闻编辑在融合媒介的时代将由传统的新闻传播管理转向“知识管理”。Stephen Quinn认为:随着新闻来源和信息渠道的剧增,在多种媒体融合的新闻编辑部中,编辑的主要职能已经不是采集新闻,而是对浩如烟海的新闻和信息进行筛选和重新组合,使这些杂乱的信息呈现出相互联系和深刻意义,并使其转化为知识⑤。笔者认为,在数字出版业态中,编辑工作者需要做的知识管理工作有:第一是对内容的管理,在各种信息中选择最有社会价值的信息,凸显其公共性质,能够为广大民众带来利益,有较高的情趣和品位,给人启迪,将之编辑成作品广泛传播;第二是对观点和思想的管理,选择出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具有客观公正品质的观点和思想,编辑成作品广泛传播;第三是对形式的管理,即数字出版业态带来的是媒介融合的优势,编辑工作也要多元化地展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表现形式的作品,同一个作品也要用多样的手法体现。

  除了编辑实践活动的三角锥模式以及提升编辑主体能力的要求之外,与传统出版业态相比,数字出版业态中的编辑实践活动的特点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编辑主体与编辑客体中的读者元素之间的互动关系,编辑客体中作者与读者之间互动关系增强。

  在传统出版业态中,编辑与读者之间也具有一定的互动关系(如阅读调查等),不过受限于客观原因(如成本),这种互动关系十分微弱,且多为后项互动(即作品编辑出版后才与读者互动)。这个关系因为数字出版业态的影响有了密切的可能。例如可以尝试把互动行为前移,在互联网上建立开放式的信息交互平台(如虚拟社区或者微博等)。编辑可以在这个平台中管理自己所负责编辑的作品,添加编辑手记,发起投票,组建专题,与读者互动;读者可以在平台中轻易找到自己喜好的相关作品,延展和管理自己喜欢的内容,关注自己喜欢的编辑,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自己的原创作品。

  相对编辑与读者的互动关系,在数字出版业态中,读者与作者的互动关系更为显著。在传统出版业态中,作为编辑客体的作者与读者的角色是既定不变的,他们之间的关系很难形成有效互动。在数字出版业态中,特别是在以个性化、去中心化和自主信息传播为特征的Web 2.0时代,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充分地发表个人观点,个体的创造性得到大大增强。用户创造内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 UGC)已成为数字出版业态的一个重要特色。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读者的角色身份与作者的角色身份出现了交融。例如,近年来很多网络文学小说成为畅销作品,正说明了这种交融的趋势。再比如,为维基百科写作供稿的几十万“维客”,他们既是作者,同时也是主要的读者群体。数字出版业态也为读者和作者的有效交流提供了极佳的渠道,一方面读者的言说意愿在数字传播链条中得到极大的释放,另一方面作者也可以通过各种交流平台发布和管理自己的作品,吸引读者的参与,从而能在与读者的广泛而有效的交流中提升作品的价值。

  注释:

  ①陈少徐.论新媒体时代的编辑主体价值.新闻窗,2011(3):42-43.

  ②阎志芬.编辑客体略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9(2):107-109.

  ③马国柱.论编辑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6):100-103.

  ④周国清.近三十年编辑客体研究述论.中国编辑,2012(2):28-34.

  ⑤Stephen Quinn, Convergent Journalism: The Fundamentals of Multimedia Reporting, Peter Lang Publishing, Ink., New York, 2005: 153-157.^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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