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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式维权”难复制,要以法治维护公平
2013年08月09日 15:40 来源:《新京报》2013年08月09日 作者:胡印斌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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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买春案爆料人的“侦探式维权”存在一定“门槛”,一般人很难如法炮制。公权力还是应该创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让普通民众通过法治渠道来纾解不平,而且过程不要那么艰辛。

  据报道,上海法官买春案爆料人老陈日前接受专访,披露其“侦探式维权”详情。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老陈如同一个幽灵,跟随着上海法官,出入酒楼、歌厅及豪华会所。为了取证,他穷尽所能:假装随从,核对账单;购买装置,密拍偷欢……8月初,他完成最后一击,上传一段8分钟视频,曝光法官集体买春。8月6日,上海方面发布调查结果,涉事法官落马。

  与此前诸多网络反腐的案例相比,上海人老陈“一个人的复仇”,计划缜密,手法专业,加之心态从容、意志坚定,多有可圈可点之处。

  老陈的绝地反击,也以一种彻底的态度对公权力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那些看似常常沉默的民众,正在以自己的方式笃定地审视着公权力,并随时为其权力失范行为“立此存照”。若依然不加检点,不知约束,罔顾民众的合法权利,并在公共事务中悍然践踏公平正义,最终只能是被民众彻底抛弃。

  不仅如此,潜藏于“侦探式维权”背后民众的坚持,极有可能迅速发酵、蔓延,成为民众日常生活中追求公平正义的精神指针。而无数双像老陈一样的眼睛一旦睁大、并锁定目标,则必然会使那些公权人物多有忌惮,不敢、不能为所欲为,肆意击穿底线。

  这样的做法,与民主监督殊途同归。或者说,本来就是一种民主监督。眼下,“人人都有摄像机”的现状,也正在制造着这样一个压力环境。

  不过,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效仿、复制“侦探式维权”,这样的成功也不可持续。一方面,“侦探式维权”显然是一个技术活儿,存在一定“门槛”,一般人很难如法炮制,甚至有可能因为过度介入私域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另一方面,现实中的民众,未必都能够有老陈那样的勇气,在不公的挤压下变身侦探。

  可见,公权力还是应该创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让普通民众通过正常的法治渠道来纾解不平、寻求正义,而且过程不要那么艰辛。而一个正常的、公权私权各守其分的制度环境,不仅是民众的殷切期待,也符合公职人员的正当权益。如果非要等到民众都去效仿“侦探”,进行“一个人的复仇”,这个环境显然是不正常的。

  具体讲,一是要继续拓宽民众表达意见、主张权利的合法渠道。再就是既有的表达渠道应该多一些积极主动,而不是麻木迟钝。不能听任民众的声音总是沉没,更不能选择性的听取意见,等到事情“闹大了”才启动应急反应。据报道,上海老陈在做“侦探”之前,也曾一次次把材料递交有关部门,然而,均石沉大海,这才迫使其只能采取自己的方式维护权益。

  很多人或许佩服老陈的个人英雄主义,可是,这样高难度的维权动作本身就是法治的尴尬,而法治社会就是用公力救济代替私力救济,让普通民众不必费尽心机,都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主张权利,实现公平正义。

  (作者: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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