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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工具的革新,社交网络已经成为与大众生活紧密相关的交流平台。在中国,约有一半以上的网民通过社交网络沟通交流、分享信息。社交网络已经成为影响巨大的信息传播和扩散的媒介之一。
根据美国教授菲利普·艾格瑞(PhilipE.Agre)的扩大化模式理论,社交网络大大提升了公民参与集体行动的能力。一方面,社交网络降低了信息分享和传播的成本,使公众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有关信息,降低公众参与集体行动的门槛。另一方面,社交网络也大大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使人们可以保持更为密切而频繁的联系,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使得彼此的交流对话更为便捷,更容易协调彼此的行动。正因如此,社交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动员工具,可以对冲突的扩散和升级起到显着作用。但是,这股力量既可以是建设性的,同时也可以是破坏性的。
社交网络对政府危机管理的机遇和挑战
社交网络如果得到良好利用,就可以在应急处置中成为政府网络动员的工具。
第一,社交网络可以成为政府更加迅捷的“发声”工具,有利于政府形象的塑造。在前不久发生的芦山地震中,政府的救援行动获得广泛好评。很多人认为,芦山地震中国家层面的应急和救援反应比几年前的汶川地震快捷,那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根据对汶川地震和芦山地震发生后3小时内军队、政府、官方媒体和国家领导人的反应时间分析,芦山地震和汶川地震相比,国家救援力量反应速度都比较迅速,不相上下。应当说,国家对特大自然灾害的反应在汶川地震时就已经非常稳定、迅速,就反应速度而言,两次地震中政府的表现并无实质差别。但之所以很多民众认为芦山地震后国家的灾害应急反应速度快捷,是因为以微博为主的互联网在信息传播中发挥重要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它使很多救灾行动更为及时地传达给民众,形成了良性互动,使民众更及时地了解和感受到国家对灾区进行的各种救援行动和努力,从而认为芦山地震救援更为及时。
第二,社交网络可以帮助政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应急管理中,壮大应急队伍的力量。在芦山地震中,社会救援力量积极参与到灾后救援之中。在地震发生后14分钟,民间组织“NGO备灾中心”就已经派人员到灾区进行救灾需求评估,几乎和四川省军区行动一样快。全国性民间救援组织“壹基金”在震后27分钟后也派员赴灾区了解情况。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有助于弥补国家集中救援模式的不足,与政府协作,凝聚力量共同实施灾后救援。
发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网络正能量
社交媒体的发展,既为政府处理突发性事件创造了有利机会,也带来新的困难。这就要求政府更积极有效地利用好社交网络,同时处理好网络自由与规制的关系,才能抓住机遇、战胜挑战。
第一,信息发布要及时、渠道更多样。突发事件的应对必须首先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只有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猜忌。即便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公布政府已经介入调查这样的信息,也可以消除很多不必要的揣测。同时,政府也要接受新媒体,更多地利用官方微博等方式公布信息,使信息突破时间和空间障碍,让公众通过手机、电脑等移动设备,第一时间获知政府行动。这样才有助于树立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形象。
第二,政府应更好地利用网络互动的平台,积极回应公众的提问和质疑。社交网络的最大特点就在于互动性。官方微博不仅仅是信息发布的平台,也应该是“官民”互动的平台。警方抓获谣言制造和散布者,虽无可厚非,却并不能完全平息谣言。谣言制止,宜疏不宜堵。在交流互动中,信息才能更为充分地展示给公众,从而解除大家的疑惑。
第三,处理好网络自由与规制的关系。一方面,信息自由传播对于缓解恐慌、促进全社会参与危机治理十分重要,必须把保障信息自由传播放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首要位置。另一方面,网络自由也少不了政府规制这一前提。网络上不乏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只有规范网络社交行为,维护网络秩序,才能真正确保个人网络自由的实现。事实上,为了防止网络信息对社会或他人造成侵害,许多国家都存在实际的信息过滤。但网络信息过滤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先立法后惩处,才能获得公众的认同。因此,我国应当进一步加强信息规制方面的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