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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最美洗脚妹”刘丽谈及的一个话题“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城市的打工潮中,已婚农民工男女异地结成“临时夫妻”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情况下,不仅婚姻忠诚被遗弃,家庭责任被淡忘,而且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也层出不穷。近日,记者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采访时,走近几对“临时夫妻”,从他们的遭遇和曲折经历不难看出,这种危险关系贻害无穷。
“覆水难收”想说分手不容易
尽管人前像夫妻一样地生活,但“临时夫妻”毕竟是见不得光的关系,因此显得极其脆弱,有的和平分手后不相往来,也有的分道扬镳后却有一方愤愤不平。
2012年10月的一天,打工妹阿秀溜进一间出租屋,这里的一切她都是那么的熟悉,但是此刻她的心情却不同往昔。
出租屋的住客黄某是她曾经的“相好”,阿秀发现黄某待自己的妻子很好,还会给妻子买漂亮的金戒指、金耳环等首饰。这一切,让阿秀产生醋意。想着自己虽不是黄某的正牌妻子,但毕竟和他生活在一起,于情于理都应该享受这样的待遇。好几次阿秀跟黄某提起给自己买黄金首饰的事情,但是黄某都是匆匆敷衍了事。
“临时夫妻”终究没有结果,后来阿秀和黄某因为琐事吵架分手。但阿秀始终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心仪的黄金首饰而“很吃亏”,因此耿耿于怀。或许是出于对黄某的报复,阿秀趁黄某外出打工时,悄悄溜进了黄某的房间,入户盗窃。
当天,阿秀拿走黄某留在床上的钱包,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30余元、一张建设银行银行卡、一张面值为100元的台币(折合人民币21.81元)。
为了这份缥缈的“夫妻”感情,阿秀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和阿秀一样,不甘分手的还有同样有过“临时夫妻”经历的阿成。因为“妻子”要求分手,难以割舍的阿成迟迟不依。苦苦挽留无果后,阿成提出与对方在宾馆见最后一面。岂料见面后两人又是一番争吵,心有不甘而又恼羞成怒的阿成出手将女方打伤。阿成的冲动换来的是十一个月的有期徒刑,对此他十分后悔,也清楚都是“临时夫妻”惹的祸。
更有甚者,“临时夫妻”在分手后,一方竟拿出昔日的照片对曾经的“爱人”进行敲诈勒索,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这些匆匆“结合”又匆匆解散的打工男女而言,他们都觉得自己为对方付出过,出于现实的生理需求也不甘心如此草草收场,当一方提出结束这种危险关系的时候,另一方便由爱生恨,或希望从经济上得到补偿,或希望通过暴力行为保持关系,岂料却因此触犯法律的红线,轻则被罚,重则身陷囹圄。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有的“临时夫妻”的法定配偶,原本是这种不正常关系的受害者,却以被伤害为由向第三者勒索财物,由受害人变成了被告人,让人不甚唏嘘。
畸形关系酿成三人悲剧
李兵是河南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结婚15年,日子虽平淡,夫妻却挺恩爱。可是,2012年9月的一天,妻子贺敏突然不辞而别。李兵和亲友们几乎找遍了整个开封,还去了郑州、洛阳等地,依然没有贺敏的消息。
正当李兵心急如焚时,贺敏给他回了一条短信,说“在外地打工”,让李兵放心,不用找她。
李兵感觉不对劲,但还是很思念妻子。他在网上深情地给妻子贺敏留言:“敏,你还好吗?你的不辞而别,令我彻夜难眠。我跟朋友为了找你,六七天都没睡觉。你在外面,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别委屈自己。”
李兵苦苦哀求妻子回家:“外面社会复杂,待不下去就回来,一个温暖的家,随时欢迎你的归来。累了就想想家,家永远是你避风的港湾!”
原来,贺敏生日当天,去了焦作市,和网友薛成约会。
薛成也是个有家室的人,与贺敏熟悉后,决定一起“私奔”到厦门,在厦门“开始新的生活”。
有一天,李兵接到一个在厦门打工的朋友的电话,说在集美灌口看到了贺敏,她和其他男人在一起。
因没有贺敏的确切地址,李兵在朋友所说的地方附近住下,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日夜穿梭在厂区附近寻找妻子。
经过一个星期的苦苦蹲点和搜寻,2012年10月底的一个晚上,李兵终于在集美区灌口镇一出租房的楼下发现了妻子贺敏。
但此时,贺敏正和薛成拥抱在一起。恼羞成怒的李兵冲上前去,拿起菜刀,朝薛成的头上砍去,连砍4刀,薛成顿时被砍成“血人”,幸亏他及时逃跑,保住一条命。后经鉴定,薛成的身上多处受伤。最终,李兵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令人意外的是,李兵开庭受审时,辩护律师是妻子帮他委托的,而且,案发后贺敏代丈夫向薛成赔偿了3000元医疗费。
贺敏表示,她“非常懊悔,发誓要等着李兵出狱团圆”。
像贺敏这样与他人组成“临时夫妻”,导致配偶向情人报复的,绝不仅仅是个案。
“临时丈夫”魔爪伸向12岁女儿
12岁,多少人的12岁在不谙世事、无忧无虑中默默成长!但对阿玲来说,12岁的夏天,注定成为了心中永难揭去的伤疤。
阿玲的父亲常年在外,她母亲与辍学来厦务工的卢某“好上了”。卢某是个90后,对与阿玲母亲的这层关系并未刻意避讳,反而时常出入阿玲的家中,不久也就对阿玲的家庭环境比较熟悉了。
2012年5月的一天,阿玲的母亲有事外出,便委托卢某帮忙照顾阿玲。谁知这竟是阿玲噩梦的开始!
卢某一个人观看淫秽光盘后,罪恶的念头滋生了……晚上10点左右,他强行将阿玲带到了自己的出租屋,用匕首和电警棍对阿玲进行威胁后,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卢某又先后两次强奸了阿玲。
很快,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卢某被集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等待卢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阿玲的母亲将要面对的,除了自己深深的悔恨,还有对女儿无尽的愧疚。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记者观察
现实的无奈与关系的脆弱
翻开卷宗,不难看出这些“临时夫妻”虽然有不同的犯罪情况,但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及其成因等方面呈现出许多相同点。
一方面,在“临时夫妻”中至少一方为已婚人士。因外出务工而造成夫妻异地分居,甚至夫妻、老人、小孩等家庭成员分处三地以上居住的情况,家庭联系较为脆弱。农民工夫妻或者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在家抚育孩子、照顾老人,这就使得农民工夫妻双方的情感维系被人为割裂,长期的两地分居,无疑使得他们的情感需求处于稀缺状态。即便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不堪的生活环境也无法确保双方情感与生理需求得到满足,由此使得双方产生裂痕。面对夫妻长期分居造成的“生理饥渴”和租房、开伙食、相互照顾的现实需求,尽管存在着道德上责备和破坏家庭的风险,同在一处打工的农民工男女还是有可能建立起临时夫妻关系。
另一个特征是“临时夫妻”呈公开或半公开的状态。男女双方由于老乡、工友或者喝酒聚餐等事由相识,进而发展成为“临时夫妻”关系,并在所处外来务工小群体中公然以“临时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很多原配得知自己的配偶出轨、家外有家是通过向老乡打探而来,因为农民工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因此这种“临时夫妻”关系很难被持久保密,被家人知晓只是时间问题,一旦窗户纸被捅破,原配报复引发的犯罪随即发生。
第三方面是“临时夫妻”彼此之间关系脆弱。由于“临时夫妻”关系没有法律保障,缺乏家庭责任感,容易受金钱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关系破裂,不少人因此而触犯法律,进而危害家庭和社会。
可见,“临时夫妻”并不构成配偶关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是非法的两性关系,脆弱的临时共同体根本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尤其是女性,在产生变故时,往往成为最终的受害者。“临时夫妻”们就这样导致了一幕幕痛苦悔恨的现实,令人警醒。
■法官说法
“临时夫妻”不仅仅是道德问题
集美法院刑二庭法官张杰鸿在接受采访中表示,随着打工潮的出现,夫妻分居两地,首先挑战的就是中国传统男耕女织家庭模式和生态婚姻。“临时夫妻”现象比例虽不高,但是造成的影响却不小,对传统的爱情与婚姻观念所带来的颠覆更是不容小觑。
对因“临时夫妻”不正常关系引发的违法犯罪进行惩罚的同时,更应当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此类案件发生,张杰鸿这样建议。他认为,对这样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应该反思的不仅是这个群体中个体的道德问题,而是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加以遏制和解决。
张杰鸿认为,政策上对农民工多倾斜关怀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基础。安居才能乐业。作为城市本身,要对以家庭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只有解决首当其冲的住房问题,才能让农民工更好地投身于城市建设当中。为此,可以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对农民工适当降低申请门槛,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夫妻团聚。在教育问题上,为外来人口子女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而作为农民工的家乡政府,可以在当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特别要注重对妇女可行能力的培养。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也应该每年给农民工固定的带薪探亲假和休假,并且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职能,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消除城乡二元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才是治本之道。”张杰鸿提出建议并分析,城乡二元化的桎梏,使得部分农民工夫妻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在家抚育孩子、照顾老人,长期的两地分居将农民工夫妻的情感维系割裂,是“临时夫妻”现象的根源。农民、市民间差别的存在,使得一纸户籍将中国人的身份牢牢地焊在城与乡的两头,深刻影响着无数人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权益。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才是对“临时夫妻”现象治本的一针强心剂。令人欣喜的是,日前国务院表示,年内“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紧随其后,广州市宣布取消城乡户口划分,户口簿统一为“居民户口”。
同时,农民工的精神需求不可忽视。陌生环境下,夫妻分居两地,道德约束力量不比熟人社会,当道德底线被生理、情感需求等超越时,“临时夫妻”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很长一段时间,社会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讨薪、工伤维权等“物质权益”层面,对农民工的心理、情感等“精神权益”层面,却少有人问津。作为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他们也有情感和精神需求,因此,对涉及他们的“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更要实现两手抓,并且都要抓好、抓牢。
■采访手记
莫让爱情从“临时”陷入泥沼
记者 安海涛
“临时夫妻”究竟伤害了谁?婚,离了,家,碎了。孩子眼中惊惧的泪水,双亲鬓角新增的白发……那些自己也受到伤害的“临时夫妻”们,此时的境地一定是当初背负行囊走出家门时不曾想象的!
对于每年源源不断涌入城市的农民工大军来说,生活有着太多的无奈,但不管社会如何前进,观念如何更新,对婚姻的忠诚都应该是家庭生活中不变的主题。“临时夫妻”,游走于道德之外,本身就承受着精神审判。而一旦事发,夫妻反目,家庭破碎,带给子女的,更是深深的伤害,对社会道德、伦理、稳定的冲击也自不待言。因此,这场危险的游戏,谁都不是赢家!
“临时夫妻”本身有悖道德无须赘言,但这背后隐藏的深层次原因更值得我们反省。城乡二元的户籍体制,不断提醒着农民工,他们的家在远方。就如同迁徙的候鸟,此处只是驻足,却不可久留。
他们有的因为自身婚姻的不幸,而选择独自出走;有的迫于生活压力,外出务工养家糊口;也有的为了子女教育,而选择两地分居……他们也“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虽然也工作在城市,但是城市却难以给他们的子女提供理想的学习环境;他们也希望常回家看看,但是回一趟家所需的经济成本,让不少人望而却步。
如果可以,谁不愿留在家乡,尽孝于父母,夫唱妇随,儿女承欢膝下。当农民工们背井离乡,为这拔地而起的高楼挥汗如雨时,我们也是否曾经想过,这城市给农民工兄弟的关怀冰冷得就如同那钢筋水泥?他们亲手建设的城市,却无法给予他们足够的归属感与安全感!
与谴责“临时夫妻”们背离道德,背叛家庭相比,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如何让这些离家在外的人们能够不“临时”。
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相应的教育条件,给农民工相应的探亲假,开展培训为留守一方提供工作机会……检验一个城市的发展程度,不应该仅仅停留于各类经济指标,更应该关注的是这个城市的居民本身的幸福感,这其中,必然应包括为这个城市添砖加瓦的农民工群体。而那时,希望实践能够证明,“临时夫妻”仅仅是特定时期的临时现象。
■背景链接
临时夫妻涉嫌犯重婚罪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不管是丈夫或妻子跟别人组成“临时夫妻”,如果没有过错的一方主张离婚,还可以要求犯错的另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已婚男女若以夫妻名义与第三者同居,或者知道对方有配偶,即便自己是单身,仍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同居,这样的“临时夫妻”已涉嫌犯重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