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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养老金并轨不应是“劫富济贫”
2013年05月17日 10:55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3年05月17日 作者:张枫逸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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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教授表示,养老金改革之后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其实是有好处的,他们的养老金就有了法律保护,不管地动山摇,这份养老金在他们退休时就是他们的一份资产。而传统的退休体制则不是这样,比如,下海了,出国了,或任何其他重大变故,养老金就没有了。(《燕赵都市报》5月15日)

  最近,一则“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五年几无进展”的新闻,使得养老金并轨的话题再度升温。对于养老金并轨迟迟未能进入深水区,各种既得利益者的干预和阻挠一直被视为症结所在。郑秉文教授关于“养老金并轨对公务员也有好处”的观点,为我们开启了一个全新视角。原来,改革并非都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完全可以让各方参与者实现共赢。养老金并轨,意味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需要自己缴纳养老金,但从此,他们的养老金就被纳入了法律保障,真正成为属于自己的财产。

  当然,对于稳定的公务员群体而言,下海、出国者毕竟是少数,被单位开除等重大变故的几率也少之又少,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养老金有了法律保护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价值。不过,这种让被改革对象也有好处的理念,值得借鉴。

  近年来,“公务员养老金是企业员工2到3倍”的现状备受诟病,成为公众呼吁养老金并轨的重要依据。但一个必须厘清的问题是,养老金替代率分化严重,究竟是公务员的退休金高了,还是企业的养老金低了?社会福利需要普惠式增长,“削高就低”并不科学,也不现实。打个比方,现在张三手中的蛋糕大,李四手中的蛋糕小,如果把张三的蛋糕削去一块,看似一样大了,其实两人都没从中受益。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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