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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禁收赞助费择校费
2013年05月16日 15:33 来源:《人民日报》2013年05月15日 作者:记者 姜泓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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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上海5月14日电 日前,有网友在微博平台发布了一则上海名校赞助费标准:“静安教院附小10万元,一师附小10万元,上外附小20万元……”上海市教委做出回应,表示严禁学校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和择校费,如有声称“搞得定”的人利用家长择校心态收取高额费用,市民应警惕。

  针对微博内容,上海市教委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上海严禁学校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和择校费,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不存在赞助费明码标价的情况。网帖中提到的静安教院附小、上外附小和一师附小等知名小学对媒体明确表示,网友说法纯属谣言。教育部门曾明确规定,严禁学校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款项,学校100%不收赞助费。上海市教委表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不存在入学难的问题。上海市教委承诺,将加强对教育行政人员和学校校长以及其他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对于任何利用职务权力受人之托、收受钱财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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