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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平等,农民才能安居城市
2013年05月06日 18:53 来源:人民日报 2013年05月06日 作者:李浩燃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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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充分保障城市新居民的权利,我们才有共享红利的机会

  农民“洗脚上楼”只是城镇化的第一步,早已成为社会共识。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最近几年在积极探索和推进城镇化后的户籍制度问题,以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又传递出维护“新市民”权益的积极信号。

  新型城镇化蕴藏着巨大的内需潜力,是扩大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相关生产能力的关键。有经济学家估算,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能带动居民消费总额增加1200亿元。

  然而,农民虽然身子进了城,由于一些制度障碍和客观困难,但尚难真正完全融入城市。

  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逾50%,但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却只有35%左右。这意味着有2亿多人虽然实现了乡村到城镇的地域转移,完成了农民到职工的职业转换,但由于没解决城市户口,无法实现身份的根本转变,在住房、社保、教育、就业等方面,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

  如果无法实现进城农民的市民化,不仅无助于我国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提升,妨碍经济转型升级,也将在城市内部形成新的二元分割,埋下社会不稳定的巨大隐患。

  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开始减少,今后将持续负增长,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转折。从这个背景出发,让农民安居城市,将有利于稳定农业转移劳动力在城镇的就业,从而提高劳动参与率,发掘经济的潜在增长率。

  以户籍为突破口、给予进城农民市民待遇,关键在于加强制度供给,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在这个意义上,户籍制度改革虽牵一发而动全身、步履维艰,但已到不得不行动之时。

  圆农民的进城梦,离不开高质量的城镇化。只有充分保障城市新居民的权利,我们才有共享红利的机会。

责任编辑: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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