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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当禁!
2013年04月16日 11:2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杜海涛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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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北京市消协向有关部委建议,希望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中对餐厅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做出禁止性规定。这个建议好!

  餐厅包间“最低消费”是公款消费的“助推器”。公务餐、商务宴“讲排场”、“要面子”,“花钱不心疼”,是“最低消费”的重要客源。这些年,公款消费、商务宴请相互攀比,“只吃贵的”,一些餐厅为争夺“大客户”,装修布置越来越豪华,“最低消费”标准越来越高,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剩宴”等严重浪费,助长了奢侈之风。遏制公款消费和铺张浪费,必须尽快叫停“最低消费”。

  “最低消费”看似市场行为,实属强制性消费,是一种不充分、不正当的市场行为。禁止“最低消费”,有助于规范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央发布八项规定后,部分主要面向公款消费、商务宴请的高端餐饮企业营业收入降幅过半。这充分说明,“高端餐饮”缺乏后劲,“最低消费”难以持续。餐饮业应当倡导行业新风,面向大众服务,彻底告别“最低消费”之类的行规陋俗。希望有关部门顺应民心,顺应大势,尽早出台政策规定,禁止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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