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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夫妻”,红了谁的脸?
2013年03月25日 16:37 来源:人民日报 2013年03月25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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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很大程度上是低质量的城镇化所造成的,应逐步提高城镇化质量,改善农民工窘迫的生活状态

  在今年两会“一线工人农民代表谈履职”记者会上,“最美洗脚妹”刘丽代表反映,因长久分居,城市农民工中已大量出现“打工潮下组建临时夫妻”情况。

  这问题,出乎不少人意料,但却是严峻的现实。为了活计,农民工舍家离土,去城里务工。长期分居,加上生活艰辛,让他们饱受孤寂和压抑之苦。去年,卫生部的官方数据显示,我国有80%的外来农民工处于性饥渴状态。长期缺少基本的温暖和慰藉,让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农民工家庭观念逐步变得模糊,当家庭责任和道德伦理被本能需要所超越,“临时夫妻”现象就“水到渠成”了。

  农民工在城里组建“临时夫妻”,让人脸红,也不合法。但考虑到造成这一现象的社会土壤——一些地方低质量的城镇化和大量农民工在城里的生活、情感状态,对他们挥舞起道德的大棒显然无济于事。我们更应该理性思考的是,怎样矫正这种扭曲的“灰色婚姻”。

  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农民工能举家在城里扎根立业。但在当前,对于大多数农民工而言,做到这点很难:房价高、生活成本昂贵;受户籍身份限制带来的孩子入学、老人养老、家人看病等一系列生活难题,像一只只“拦路虎”。由于户籍制度等城乡二元藩篱还没有完全拆除,人的城镇化远远滞后:工作在城市,家庭在农村,根也在农村,成了大多数农民工无奈的生存状态。

  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临时夫妻”更大程度上是低质量的城镇化所造成的,那么解决问题就需对症下药,从逐步提高城镇化质量,改善农民工的生存境遇上去求解。

  解决农民工夫妻分居问题,相对独立的住房必不可少。据调查,农民工在城镇的住房,52%为用人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47%为租住,自购住房的比重不足1%。高企的房价,不停上涨的房租,成为横亘在农民工家庭团圆之前的一道坎。

  要跨过这道坎,办法还是有的。城市的保障房制度之门能否更多地向农民工群体敞开?已经敞开了的能否把门槛降得更低点?出租给农民工的二手房能否通过免税等措施来降低租金?用人单位能否提供“夫妻房”?

  解决农民工夫妻分居问题,还要为其举家落户城镇创造更好的条件。输出地政府应当下更大力气对农民工特别是妇女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让有能力的农民工以家庭为单位转移出去。输入地城市应当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城市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抓紧落实到位,在接纳农民工的同时,也为接纳他们的家庭成员创造条件,让农民工配偶有活干,孩子有学上,老人能颐养天年,这样不光是“临时夫妻”问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临时夫妻”现象是“夹生”的城镇化,“梗阻”的人口流动机制,以及权利尚不能平等实现的城乡二元体制等因素造成的。从长远看,根本解决之道,还在于通过制度的变革和体制的完善,来改善农民工窘迫的生活状态。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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