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社会
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理论深意
2013年02月04日 13:39 来源:《北京日报》2013年02月04日 作者:卫兴华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十八大报告强调走共同富裕道路,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到更高的地位。这具有重要的理论深意。近年来,在理论界有一种观点值得注意,这就是主张和宣传“唯生产力论”、“唯生产力标准论”。这种观点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正确原理出发,认为社会主义就应该坚持“唯生产力论”。

  “唯生产力论”的观点,我们并不陌生。在“文革”时期,“四人帮”组织批判过“唯生产力论”。但是,他们曲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宣扬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对生产力起着决定作用,据此,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搞“左”的一套“不断革命”。实际上,他们是把重视和致力于发展生产力的理论和实践,批之为“唯生产力论”,这当然是错误的。但是近年来,有的学者片面强调生产力的作用,认为:“唯生产力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只要发展生产力这个唯一标准就可以了,其他方面可以不顾。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社会主义坚持生产力标准,但绝不意味着搞“唯生产力论”,决不能忽视社会主义的整体价值标准。

  第一,“唯生产力论”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同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是统一的,党和政府的道路选择和政策决策也具有重要作用。第二,评价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应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进行判断。邓小平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三条“是否有利于”的判断标准,都是既着眼于生产力,又着眼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第三,就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来看,并不是只要生产力发展了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生产力快速发展,但出现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社会矛盾凸显情况。十八大报告强调走共同富裕道路,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到更高的地位,事实上是对“唯生产力论”的否定。因为离开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准、价值取向,宣传“唯生产力论”、“唯生产力标准论”,必然会偏离社会主义道路,因而是有害的。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

责任编辑:丽萍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