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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制度应当更人性化
2012年09月07日 13:05 来源:南方日报 2012年09月06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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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个灯光夜市还如日中天地火着,夜夜游人如织,档口热得抢手,这怎么能说其命当终?畅旺的市场人气,说明它被这座城市切实地需要着!恐怕有一个治市思路的创新问题。本着共享共治的原则,事关“饭碗”和切身利益,只要措施得当,何患“噪音”不能下调,“脏乱”不能纠治?

  随着番禺市桥大东路灯光夜市被“退市”,广州人夜生活中最为活色生香的一幕,从此黯然消失。若干年前,一位年轻的打工诗友对我说,广州这座城市最吸引他的地方,就是特别富于人间烟火味。我想这一感受,主要就来自广州城闲散、绵长的夜生活,来自它沸腾着生活热望的大排档和灯光夜市吧。如今,这两项都已被“删除”了。有人问:“广州还需要灯光夜市吗?”最好的回答也许是:广州人还需要夜生活吗?更进一步,也许我们应该反问一句:关闭灯光夜市,当真是因为办不下去?广州已不再需要它了吗?

  据报道,大东路灯光夜市撤市的原因有二:一是业已完成历史使命;二是档口转租、脏乱差、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等等,问题棘手。

  先说其一,所谓历史使命已完成,指的是当初开办灯光夜市,是为了搞活市场和安置下岗职工。一晃近30年过去了,就事论事地说,使命确已完成。但时移事易,若就该夜市实际所发挥的作用而言,又不尽然。因为很简单,如果一个灯光夜市还如日中天地火着,夜夜游人如织,档口热得抢手,“走鬼”竞相来附,这怎么能说其命当终?在一个健全的市场经济时代,夜市的使命乃是市场的使命,畅旺的市场人气,说明它被这座城市切实地需要着!这至少反映了两个方面,有大量的粉丝欢迎和享受此一消费方式,有一个不小的低收入族群需要低门槛创业、打夜工谋生。由此例可见,不是广州不需要灯光夜市,是有关方面对它已不很“感冒”了。

  再说其二,噪音扰民、脏乱差云云,本是所有灯光夜市的通病,也是最令城管和市场主办单位头痛之所在。举凡灯光夜市,不在市中心设市就不火,在市中心就存在扰民、塞路问题。至于所谓安全隐患,该夜市都办了快30年了,安全问题仍“隐”而未“患”,倒是应该总结一下经验的。不过,只要夜市“痛并快乐着”,这总是悬在管理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寻思起来,最令人感到痛心的还是,办市30年了却仍未理顺上述问题,竟至被迫撤市。是管理上真的穷途末路了吗?还是没有做足功课?为什么香港、台湾能办好的事、能办成大好事,我们就办不好?30年该算是一段不短的时间了,按说积30年摸索之经验和街坊的默契,该夜市理应得陇望蜀,走得更远才是,尤其这是“一灯独秀”——它已是广州最后一家大型灯光夜市。恐怕有一个治市思路的创新问题。本着“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有关部门是否考虑过通过必要的规训和监管,成立档主自律联合体,藉以规范其自身行为兼而维护市场秩序?是否可与当地街道达成必要的谅解,实施联合监管,并适当“反哺”街道和受扰邻里?本着共享共治的原则,事关“饭碗”和切身利益,只要措施得当,何患“噪音”不能下调,“脏乱”不能纠治?至于,档口转手、经营超范围等问题,这也都是可以通过制度和监管来解决的。分开来看无一是死症,问题在于它们纠结在一起。以此闭市,只能说明有关部门无力治市,而压根不是广州不需要灯光夜市!

  逛灯光夜市不同于逛超市和精品店,星光下的街市有着闲逸的风情和都市热闹。“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很多时候我们逛灯光夜市其意不在购物,就是喜欢那种风情、那份热闹,琳琅满目的商品、人流、灯火以及音乐和市声,给我们的徜徉提供了景观和氛围,这是灯光夜市最迷人的地方。当然,这也和它置身于习习晚风中、楼宇峡谷间和璀璨星空下大有关系。南国广州热季漫长,尤其是夏天,往往要到后半夜才宜回屋就卧。于是各种夜市,就成了我们消磨时光的好地方。逛灯光夜市本质上构成一种游历,我们乐于带外地朋友前去观光也是这个原因。至于买一两件小玩意,不过是“打猎不得空手归”而已。就此而言,逛灯光夜市其实就等于户外夜生活,它是吸引我们走出房间、楼宇的一种牵引力量。在今天这个过度商业化也过度虚拟化的时代,这样的游历有重归社会、天人合一之感。这当然是就一般市民而言。

  单卖那些和日常用度关系密切的小商品和些精致讨巧的小玩艺,价廉物美(自然是假货、水货间有),当然还有牛杂、烤串等风味小吃,这是灯光夜市的又一特点。灯光夜市是平价商品的盛宴,这给低收入人群和口味实惠者提供了太大的方便。近年来南方沿海城市闹“民工荒”,仔细检讨下来,应和到处大搞城中村改造、关闭灯光夜市、扫荡大排档关系颇大,因为城中村是廉租房屋之所在,灯光夜市是廉价商品之所在,而大排档则是廉价餐饮之所在。各处城市玩“升级”挤压低收入者的生存空间,城市居民对此有苦难言,候鸟般的打工者则选择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走人!一个城市如果要葆有活力,必须使城市制度人性化,必须在人的生存环境上有包容性,使不同阶层的人都能生存,社会和谐不仅仅表现为富人如何乐善好施,而在于穷人也能看到生活的希望。对于已经消失和正在消失的诸如灯光夜市这样的给低收入者以生存惬意的传统存在,我们是否应该抱有几分珍视和感戴呢?

  我们都喜欢轻松的生活,但我们总是被“升级”,其实放低一点,大家都自在。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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