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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要不得“甩手掌柜”
2012年08月23日 12:06 来源:西安晚报 2012年08月22日 作者:李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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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在湖南省邵阳城区违章停车,立马就会有一群市容监督员“包围”过来,并开出一张10元罚单。8月17日,记者赴邵阳调查,根据邵阳市城管局翻印的《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市容监督员的罚金将上缴给区财政,及时结算后,其中80%将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在律师看来,市容监督员的执法资格并不合法。促进城市文明,不能以牺牲依法行政为代价,管理城市还得靠“法”而不是靠“罚”。

  前几日,面对来自社会各界的争议,深圳市城管局表示,深圳不会取消城管外包服务,但城管部门会从设立准入门槛、服务过程全方位监管、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等方面,重新完善服务外包政策的制度设计。结合湖南邵阳的做法不难发现,在招聘市容监督员这件事上,邵阳的做法比深圳更进一步。当地政府法制办称,监督员无执法权,开罚单不合适;相关律师称,罚款“提成”既不合理更不合法。相信,在媒体介入后,邵阳的做法,应被很快叫停。

  而结合邵阳、深圳两地的做法可以看出,不管是城管外包,还是招聘市容监督员,城市管理在创新形式的同时,却没有做好基本的准入把关与过程监督,更没能保证管理服务质量。

  以邵阳为例,市容监督员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在当前的物价水准下,这无疑是个根本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报酬;“罚款金额80%返还”的做法看似激励,实质上必然导致“多罚多得”的乱象。而不管是在深圳,还是在其他地方,类似的做法,城市管理者都有做“甩手掌柜”的嫌疑。

  城市管理中,“甩手掌柜”的做法,无疑是要不得的。因为,任何形式的“执法权委托”,说到底都是推卸责任的做法。这样做一方面固然能减轻城市财政支出以及管理服务的直接压力,出现各种问题时某些负责人也容易找出“临时工”等借口。但另一方面,城市管理和服务外包,毕竟不是商品贩卖。商品买卖尚且讲究购买的舒适度,以及高质量的售后服务——以盈利为目的、无利不起早的外包公司,必然难以保证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水准和质量。以发生在深圳的城管协管员违法事件为例,就出现过协管员是涉黑人员的尴尬现实;而由这样城市协管员,能提供何种质量的管理与服务,自不待言。

  审视现实,民众对城市环境与秩序要求的日益提高,和城市扩展、人口增多造成的管理难度加大之间,的确存在着矛盾。但化解矛盾的方式,应该有管理服务形式的创新,更应该有管理服务质量的提升。

  城管工作人员不够,可以扩容招聘;城市管理经费不足,财政可以增加——以邵阳为例,即便城市管理确实需要新增1000名工作人员,当地财政真的负担不起这笔支出吗?

  邵阳市如何叫停“以罚代管”的市容监督员服务,深圳市如何重新完善城管服务外包政策制度设计,值得进一步观望;更大的问题还是,城市管理者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如何切实肩负起责任,不再做“甩手掌柜”——对很多城市而言,这是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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