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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建设保留“乡村记忆”是关键
2012年08月15日 16:40 来源:求是理论网 2012年08月14日 作者:无语钟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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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房前屋后如果连一根草、一棵树也看不到,‘鸡犬之声’也听不到了,那新村建设就是失败的!”在日前召开的四川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上,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对来自全省各地的主要领导发出这样的提醒。

  新村建设,不是推翻一切、照搬城里那一套。而是要本着不丢掉农村固有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田园风貌的原则来合理规划。正如奇葆书记所说,农民房前屋后如果连一根草、一棵树也看不到,‘鸡犬之声’也听不到了,那新村建设就是失败的!对于一些本身就特色明显的村庄,相关部门可以在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上再做规划,这样不仅保护了乡村特有的人居环境、田园风光,也可以杜绝因盲目规划而造成的“千村一面”的现象。

  新村建设既要加快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又要保护好乡村田园风光,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而不能以牺牲乡村田园风光为代价谋求经济的一时发展。在加快新村建设的进程中,要把建设规划与保持田园风光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小康社会。

  笔者以为,处理新村建设与保持田园风光的矛盾,应当认真把好四道关。

  一是要科学决策。决策上的失误,往往是难以弥补的。因此,在进行新村规划时一定要从长计议,坚决杜绝“政绩工程”、“拍脑袋工程”等短期行为,做到科学决策,不亏子孙。

  二是要合理规划。新村建设规划,对一个地方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其并非“儿戏”。在规划中,新村选址、农田、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重大事项,必须通盘考虑,具有强烈的“前瞻性”,切忌随心所欲,一塌糊涂。

  三是要突出特点。在新村建设规划中,一定要注意当地的人文特点、民族风俗,不应去追求那些破坏生态、一味追求“水泥地就是城镇化”的乡村建设,以防止把一块好端端的“肉”砍得“稀巴烂”的情况出现。

  四是要认真实施。对于按照法规程序审定后的建设方案,一定要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惩处的长效机制,以保障“新村建设”的有效实施。要综合应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强化实施与管理。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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