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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小城镇建设的回顾与思考
2003年09月13日 14:09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所网站 作者:张蒙 杨文利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新时期 小城镇 三农问题

作者简介:

  城镇化是伴随着区域工业化、经济现代化而必然出现的社会发展趋势,是完成落后农业国向发达工业国跨越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提升的重要途径。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已达到70%~80%,而我国的城镇化率仅为30%多,城镇化发展的滞后已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确定符合我国实际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从而在发展过程中少走弯路已成为当务之急。

  重点发展小城镇是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关于我国城镇化道路的问题,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很多研究,并出版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归纳起来较集中的观点主要有六种:大城市论、中等城市论、小城市论或城镇化论、大中小城市并举论、郊区城市化论和多元模式论。

  支持大城市论[1]的学者们认为,大城市的较快发展是世界各国城市化初期的共同规律和特点,大城市在人口、经济、科技、文化方面高度集约,经济社会效益高,对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有很强的作用。

  持中等城市论观点的学者们认为,中等城市是集中与分散相统一的社会结构实体,是沟通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桥梁,它在规模效益上优于小城市、小城镇,而在避免和减少“城市病”方面又优于大城市,从而在消化农村过剩劳动力、缓解大城市的就业压力方面有很大的潜力。

  持小城市论或城镇论[2]的学者们认为,从我国目前的城市结构和城市总量看,还无力接纳待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只有在原乡镇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城镇才是符合我国现实经济状况的选择,同时此举也是实现我国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的捷径。

  大中小城市并举论和多元模式论[3]有很多相近的看法。持大中小城市并举论的学者们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孤立地发展哪一规模的城市都是不可取的,应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并举,形成结构合理,层层递进的金字塔型的城市体系。多元模式论的学者则认为,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均衡,而农村人口众多,因此我国城市化的途径应是多元化的,各地区应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对策,采取相应的措施。

  所谓郊区城市化论[4]则是指西方发达国家在高度城市化条件下,城市居民逐步向城市郊区分散,而城市中心人口逐渐减少,即人口向郊区流动的一种趋势。

  从上述观点不难看出,学者们对我国城镇化道路的选择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笔者以为,把大城市或中等城市作为我国的城镇化道路是不合适的。由于我国大中城市比例低,且分布不平衡,对于全国而言,其带动作用是很有限的。而农村中的过剩劳动力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看都不适应大中城市对劳动力的需要,数量过大而质量不高的农民工在大中城市中的就业机会是极为有限的;即使找到工作,其所获得的低工资也很难支付民工本人在大中城市的定居成本,更不要说满足其家属的衣食住行需求了。且一旦盲目流动的大量民工无法找到工作而生活无着,必然给大中城市的城市治安带来极大压力。大中小城市并举论和多元模式论都是从全局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的,因而注重总体效果,而对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的如此数量惊人且素质相对较低的剩余劳动力如何被消化吸纳掉、使广大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化、提高当前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缺乏更有针对性的对策,因而也是不足取的。而把郊区城市化论作为我国的城市化方式,显然更是不适合的。我国目前城市化水平还很低,与西方国家的高度城市化相比还相差很远,完全不具备实行郊区城市化的前提,况且郊区化已成为西方城市化后的一个问题而有待于解决,怎么能把它作为我们实现城镇化的模式呢?

  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并确定“发展小城镇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5]。中共十六大报告也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6]这是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阐明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和基本原则,为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加强小城镇建设,既是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农村经济大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进一步促使农村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客观要求。要认识小城镇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必须遵循由我国的具体条件及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决定的特殊规律。

  第一,我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落后生产力和很不发达的商品经济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目前总人口有12.7627亿人、其中9.3838亿人为农民[7],这就非常明白地告诉我们: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其实只是如何在现代工业的指导下,在农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改变9亿农民搞饭吃的局面,使农村工业化,使农民中的大部分加入工业和第三产业的行列。但如果亿万农民都涌进城市,起码要再建 200个以上百万人口的城市,这是难以想像的,也是国家经济担负不起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路子,只能是有控制地发展大中城市,在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的同时,重点发展小城镇(其中一些小城镇今后会发展为小城市),让广大农民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通过自我发展,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小城镇的第三产业,围绕小城镇发展多种经营和其他产业,就地消化。这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惟一可行的途径。况且,小城镇建设所需资金少、成本低,这是促进其发展的有利条件。例如:浙江的龙港就是在改革开放中全部由农民集资1.5亿元建成的可容纳10万人的小城镇[8]。

  第二,通过重点发展作为城乡纽带的小城镇,既可加快商品经济发展,又可尽量避免其他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走过的弯路。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是在商品经济市场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的支配下,以农民破产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城乡、工农关系是一种对立的剥削关系,形成了城市过度繁荣和乡村长期凋敝的情况,并依靠对殖民地农业、原料和市场的占有来维持,经过了一个农村、农业受损、供求关系紧张的时期后资金、人才再从城市转向农村的痛苦过程。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显然不能走剥夺农村、剥夺农民的路子,而要走一条城乡兼顾、工农兼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道路。小城镇的特殊地位,为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和加速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

  第三,小城镇是城镇体系的基本层次,既是大中城市之尾,又是农村之首,是城乡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兼有城乡之长,而避两者之短。既有利于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内辐射作用,又有利于把大中城市经济的外辐射传递给农村。小城镇是从事社会工商服务业和科学文化事业的人口聚居的社区,具有城市文明和城市的功能,又接近农村,与农村经济紧密联系。它不但可以在乡镇企业的发展上起到酵母作用,成为新办工业基地,还可以为农业和各种经营的发展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带动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心城市只有通过小城镇这个中间载体,才能与广大的分散的农村建立广泛的经济技术合作、产品扩散、人才交流、商品交换的联系,带动农村千千万万的商品生产者。此外,小城镇还有利于加强农村经济对城市经济的反辐射,以农村广大市场的需求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向城市供给更多的农副产品和原料、工业品。小城镇更有利于加快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步伐,逐步缩小三大差别。《共产党宣言》指出“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9]现在,富裕起来的农民在温饱之后要求改变过去那种枯燥单调的生活方式,能够享受到“城市文明”;同时,还有学习、掌握科学技术的强烈愿望,要求把先进的科学技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财富。人们常说:“无农不稳、无商不活、无工不富”,但还有一个“无文不智”的问题。遍布各地的小城镇,将首先承担起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任务,在精神文明的建设上,小城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小城镇建设,逐步由城乡结合到城乡一体,可使相当一部分农民变成各条战线上的新型劳动者,变成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和各行各业的专家。

  综上所述,推进城镇化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且各有利弊。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现有经济状况,应当重点发展、培育小城镇,逐步实现农村城镇化,与此同时,注重发挥大中城市的龙头作用,逐步建立起一个协调发展的网络型城市体系,这是我国城市化的重要途径和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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