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法治是什么:从贵族法治到民主法治》(以下简称《法治》)一书,是研究中国历史上法治演变的精心之作。在我看来,该书主要回答了两个问题,即中国历代法治是什么?为什么是这样?其回答很精炼,即法治是“治吏”,因为只有用法来治吏,才能有好的“吏治”,才能长治久安,客观上造福天下苍生。因此,“治吏”就成为中国历代法治的“宗旨”。试看:这种帝制法治/官僚法治怎样去“治”?这是一个非常庞杂的问题,但最主要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官员的选任,二是官员的任职,三是官员的监督……将贤能选拔为官吏,这些贤能居官之后,固可凭借其贤能更好地理政,更可凭借其贤能枉法营私,乃至谋反、谋逆,取君主而代之。
关键词:治吏;贤能;韩非;历代;先生;君主;中国;法治是;治道;严以治
作者简介:
《法治是什么:从贵族法治到民主法治》(以下简称《法治》)一书,是研究中国历史上法治演变的精心之作。在我看来,该书主要回答了两个问题,即中国历代法治是什么?为什么是这样?其回答很精炼,即法治是“治吏”,因为只有用法来治吏,才能有好的“吏治”,才能长治久安,客观上造福天下苍生。因此,“治吏”就成为中国历代法治的“宗旨”。
“治吏”语出《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云:
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说在摇木之本与引网之纲。故失火之啬夫,不可不论也。救火者,吏操壶走火,则一人之用也;操鞭使人,则役万夫。
君主如何才能明用“法”并把“法”用好?韩非即点出了“治吏不治民”的主张。理由在于吏的职责乃临民治民,直接治吏即等于间接治民。君主独居高位、大位,势不能直接治民,只有抓重点来治吏,达到纲举目张之效。韩非的“治吏”说,长处在实效,故在随后的帝制时期,多被历代君主实际上奉为圭臬;其短亦在只讲实效而流于极端功利,且将民众完全视为被治理对象,故注定它最多能收效于一时,而非长久之计。秦汉统一帝国建立后,随着治理经验的累积,终于确立了以外儒内法为核心思想依据的治道。
到明末清初,王夫之先生感于国破之痛,以绝世之资,精研历代治道,概括出“严以治吏,宽以养民”一语,将帝制中国法制精义一语道破:
宽之为失,非民之害,驭吏以宽,而民之残也乃甚……故严以治吏,宽以养民,无择于时而并行焉,庶得之矣。
船山先生以为,这八个字只是“经”,在具体施行中还要讲“权”,拿捏好“治吏”与“养民”之间的分寸,即“治吏”服务于“养民”,其本身不是目的。治吏以严是原则,但不能一味僵化株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不将“吏”逼得铤而走险,有必要在施行时暂予从宽。这样,船山先生一方面将“治吏”原则上升到历代治道核心内容的高度,另一方面,可能还更重要,是将法家的“治吏”说内化到儒家的“养民”说中,赋予了“治吏”说崇高的目标和价值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