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烈英:国际组织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传播与构建

2022-08-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当前,国际社会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存在不一样的解读。那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内涵是什么?在国际组织视角下怎样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内涵

  第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动力,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角。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提到的主体有很多,如各国人民、政党等,这个主体可以说是无所不包,不仅仅有中国人民,还有世界人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努力。

  第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地理逻辑。在地球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该先从哪里开始进行呢?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一是以单独国家为单位,构建双边的命运共同体;二是以区域为单位,构建区域共同体;三是比区域更大的单位,构建洲际之间的命运共同体,比如亚洲命运共同体、亚太命运共同体;四是以地球和整个人类为单位,构建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功能领域。各个功能领域包括:海洋、卫生建康、网络空间、核安全、安全、发展、人文等等。

  第四,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实体还是虚体?是已经存在或正在形成,还是未来有待构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已经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同时,他还辩证地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这意味着,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历史和现在都已经存在,既是实体,也是一种关系、一个过程。

  第五,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同程度。始于利益考量,强于责任担当,终于价值认同。

  国际组织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作用

  国际组织代表了一类重要行为体,其数目之多远远超过国家的数量。每一个国际组织都是范围不等的命运共同体,其中比较活跃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有200多个,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作用更为明显,更有代表性、普遍性和权威性。代表性是指国际组织会员国的多少,普遍性是指国际组织的功能领域,权威性是指国际组织的造法能力和执法能力。

  国际组织是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平台,具有一种身份的象征,很多国际组织要求成员必须具备某种资格才可以加入。国际组织是信息集散地、资金集散地、技术集散地,也是形成和传播规范的地方,国际组织的发展史就是人类命运的发展史。

  联合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优势。首先,联合国是全球最具有代表性的国际组织,有193个成员国;其次,联合国关注的功能领域无所不包,是具有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再者,联合国的权威性最强,具有较强的合法性。

  联合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动保障。第一,联合国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基础,联合国的法制遗产非常重要,在发展国际法、维护国际法和增强法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第二,联合国专家在国际社会具有公信力,他们代表了各个领域的专业权威,也表达了对联合国宪章的忠诚,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第三,联合国强大的筹款能力,日常的财政预算约30亿美元,维和每年预算约80亿美元,其他各个专门性机构也很多。

  中国与国际组织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与国际组织合作的方式很多,除联合国以外,还有很多政府间机构、非政府组织都可以开展合作。按照联合国的三大支柱,和平、发展和人权,关于这三大支柱,中国与各种各样的国际组织在历史上都展开了多方面的合作。

  总之,国际组织既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平台也是重要行为体,中国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离不开与国际组织的紧密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写进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决议中,并得到不断的实施。

 

  (作者系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教授)

  (本文根据“习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与中国国际问题‘三大体系’建设”专题研讨会学者发言整理,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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